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胶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决议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11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11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胶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决议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五日通过) 胶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史志办公室主任 黄绪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地方志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审议,同意这 个报告。 会议认为,编修地方志,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具有“教育、资政、存史”的 重要功用,对于鉴往知来,发挥优势,搞好两个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 远的历史意义。我县地方志编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经过编志人员的 积极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 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编纂地方志工作重要意义的 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认真解决好编志工作中的实际问 题,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支持这项工作,确保县志编写按期完成任务。 会议希望,全县史志编纂工作者,要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参加编写工作,树立光荣 感、责任感、紧迫感,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总结经验,开拓前进,为编写出高质量 的《胶南县志》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