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县政府同意文化局提出的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十五处,现予公布。望各有
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日
胶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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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县政府同意文化局提出的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十五处,现予公布。望各有
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