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胶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决议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109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109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胶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决议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五日通过)
    胶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史志办公室主任
黄绪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地方志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审议,同意这
个报告。
    会议认为,编修地方志,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具有“教育、资政、存史”的
重要功用,对于鉴往知来,发挥优势,搞好两个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
远的历史意义。我县地方志编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经过编志人员的
积极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
    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编纂地方志工作重要意义的
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认真解决好编志工作中的实际问
题,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支持这项工作,确保县志编写按期完成任务。
    会议希望,全县史志编纂工作者,要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参加编写工作,树立光荣
感、责任感、紧迫感,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总结经验,开拓前进,为编写出高质量
的《胶南县志》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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