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尊老爱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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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发扬了尊老爱幼之风,政府发给离退休干部退休金,妥善安排他
们的生活,定期为离退休干部体检。医院对离退休干部优先就诊,并专设老干部病床
30张。商店、粮所等单位使离退休干部优先购买所需物品。乡镇和各单位都设立老干
部活动室,使离退休干部学习、娱乐,安度晚年。
对失去劳动能力,无亲人、无依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多数村办起了敬老
院,由集体供给他们吃、穿、住、治病、丧葬等费用,实行“五保”。到1985年底,
全县共有敬老院44处,赡养老人1523名。
王家女姑村有6名五保老人,村里规定五保老人全年都吃一等面粉,每年每人4套
新衣, 每月5元零用钱。逢年过节,村里都送去礼物,使五保老人改善生活。城子村
对孤寡老人除实行五保外,并每人每月补助30元零花钱。逢年过节,村里买上老人喜
爱的食品登门看望,逢到老人的生日,村干部带上福寿糕给他们祝寿。老人们都说:
“共产党好!共产党好!”
党和政府不但提倡尊重老人,而且倡导爱护儿童。从50年代起,县城中的机关单
位与工厂、农村,先后办起了常年和农忙托儿所。70年代,各学校又办起了学龄前儿
童班。每年的“六一”儿童节,政府各界人士主动购买书籍、玩具赠送给少年儿童。
县城李村公园内设现代化的儿童娱乐园地,每逢假日或星期天,儿童们来园嬉游,锻
炼身体。卫生及妇幼保健部门都定期给儿童检查身体,注射防病疫苗,维护儿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