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五好家庭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2&rec=809&run=1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深入开展了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勤奋劳动、讲
究卫生、移风易俗等内容的争当五好家庭活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在城乡中蔚然成
风。
红岛乡前韩村张毛花, 7年来一直照顾着瘫痪在床的大伯哥,受到乡邻的称赞,
被评为五好家庭。
北宅乡北宅村姜爱香, 1973年与本村李友堂结婚,婚后生1男1女。1979年3月,
李友堂在劳动中因伤致残,姜爱香勇挑重担,赡养公婆,伺候丈丈,抚育孩子,还不
误参加田间劳动,历尽艰苦。姜爱香始终如一,毫无怨言。如今孩子日渐长大,李友
堂也已能自理,且在家办起了烟、酒、糖果代销店。现在全家3代6口和睦相处,为五
好家庭之典范。
王哥庄镇返岭后村于秀美, 16岁与刘元玉结婚。1946年于秀美20岁生1女孩还未
满月,刘元玉被国民党抓兵去台湾。于秀美独负家庭,孝敬公婆,抚养幼女。1963年
34岁时,经人玉成与同村刘元贵组成新家庭。于秀美坚持必须带着两个老人将他们抚
养到底,但婚后公婆不愿离开自己的家,于秀美就同时担负起两个家庭重担。伺候两
对公婆,抚养和刘元贵结婚后所生的两个孩子。1965年,原来的婆婆瘫痪了,即搬回
原家,尽心护理。1976年两方的婆婆相继去世,于秀美更加关心两个公公,并说服他
们住到一起。1980年,刘元贵又因病去世。于秀美一如既往,尊老抚幼,对两个公公
的赡养比原来更加尽心尽力。因此,于秀美连年被评为五好家庭。
1985年,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的有沙子口镇的南姜村段新云、夏庄镇张家沙沟村
张瑞华、 城阳镇大北曲西村曹红军3户;被评为山东省五好家庭的有北宅乡东乌衣巷
村刘瑞英、城阳镇小北曲村李爱香、河套乡山角村冷吉香、红岛乡前阳村郭秀珍、棘
洪滩镇港北村的张爱华5户;被评为青岛市五好家庭的有151户。1987年底,被评为县
五好家庭的累计67747户,占全县总户数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