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爱国卫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2&rec=744&run=13

解放后,兴起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1951年,青岛市李村区、崂山办事处分别
设卫生委员会和防疫委员会。1952年,二者合并为青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崂山分
会。1961年改称崂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全县爱国卫生工作。
1952年3月6日上午11时, 美机1架由沙子口入侵,经崂东区、乌衣巷区、夏庄区
进入青岛市区上空,撒布了苍蝇、蚊子、甲盖虫、蛾子等带菌昆虫,遂动员群众捕打,
组成疫情报告网,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时,崂山郊区卫生系统组织20余人的宣传队,
到崂西、李村、夏庄、惜福镇、乌衣巷、流亭6个区,向6万余人宣传卫生知识,开展
“五灭”(灭蚊、灭蝇、灭虱、灭蚤、灭臭虫)、“八净”(孩子净、身体净、街道
净、 院子净、室内净、厨房净、厕所净、畜栏净)活动。是年9月,已捕杀大量带菌
昆虫和老鼠, 同时化验水井水质953眼,漂白粉消毒水井1106眼,凿挖新井73眼,改
良旧井139眼,井口加盖423眼。
1956年起, 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转向“除四害” (苍蝇、蚊子、老鼠、麻雀,
1960年麻雀改为臭虫)。1957年,各中、小学发动学生打麻雀、挖蛆蛹,农村实行人
厕、 畜圈分开, 共建各类简易小厕所74987个。 1964年起,重点转向“三管一灭”
(管水、 管粪、管饮食和灭苍蝇)。1976年转入“两管五改”。到1977年6月,全县
改小厕所87007个, 改水井821眼, 建土自来水78处, 整修街道23314米,疏通沟渠
50880米,分别占全县厕所、水井总数的70.18%和59.11%。
1980年, 全县建土自来水128处, 改良小井950眼,设家庭手压泵井9500余眼。
1985年,全县有县级自来水场1处,乡镇自来水场、水管站7处,农村、厂企自建简易
自来水285处,重点饮水井已全部进行了改良,全县饮用自来水的人数已有55.39%。
1987年4月崂山县获山东省1986年卫生改水先进县称号。
1986年10月, 全县开展灭鼠“一役达标”活动。1987年9月又展开创无鼠害县活
动,先后在全县16.3万户的100余万间房、68.9万亩农田、27.5万亩山林中,投放
毒饵14.5万千克, 堵鼠洞372.5万个,布毒饵盒35万个。1986年底,灭鼠已“一役
达标”。1987年10月,全县家鼠夹夜密度和野鼠夹夜密度均为0%,达无鼠害县标准,
并经全国爱委会委托山东省和青岛市爱委会检查鉴定认可。
有关日常卫生检查评比已逐步制度化。每年春节、新年、“五一”、“十一”照
例组织实施。1981年3月,崂山县城区部分机关和5所中、小学学生6000余人次,在李
村各街道、 公共场所开展卫生活动,清除垃圾500余吨,疏通排水沟60余条。之后,
经常开展“五洁”(大街小巷洁、公共场所洁、室内室外洁、厨房洁、厕所洁)活动。
崂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县城卫生实行包干管理,并制发“崂山县卫生监督证”
60个, 凭证监督。1982年6月,爱国卫生工作列为创建文明单位的标准之一。是年,
有26个单位达到卫生标准,被评为青岛市卫生先进单位。1983年,经青岛市4县1区卫
生检查, 崂山县平均得97.5分,列4县1区之首。1985年在县驻地和乡镇驻地由崂山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崂山县公安局、崂山县工商局与各单位签订卫生、秩序、绿
化的门前三包协议,加强了责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