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兴起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1951年,青岛市李村区、崂山办事处分别
设卫生委员会和防疫委员会。1952年,二者合并为青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崂山分
会。1961年改称崂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全县爱国卫生工作。
1952年3月6日上午11时, 美机1架由沙子口入侵,经崂东区、乌衣巷区、夏庄区
进入青岛市区上空,撒布了苍蝇、蚊子、甲盖虫、蛾子等带菌昆虫,遂动员群众捕打,
组成疫情报告网,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时,崂山郊区卫生系统组织20余人的宣传队,
到崂西、李村、夏庄、惜福镇、乌衣巷、流亭6个区,向6万余人宣传卫生知识,开展
“五灭”(灭蚊、灭蝇、灭虱、灭蚤、灭臭虫)、“八净”(孩子净、身体净、街道
净、 院子净、室内净、厨房净、厕所净、畜栏净)活动。是年9月,已捕杀大量带菌
昆虫和老鼠, 同时化验水井水质953眼,漂白粉消毒水井1106眼,凿挖新井73眼,改
良旧井139眼,井口加盖423眼。
1956年起, 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转向“除四害” (苍蝇、蚊子、老鼠、麻雀,
1960年麻雀改为臭虫)。1957年,各中、小学发动学生打麻雀、挖蛆蛹,农村实行人
厕、 畜圈分开, 共建各类简易小厕所74987个。 1964年起,重点转向“三管一灭”
(管水、 管粪、管饮食和灭苍蝇)。1976年转入“两管五改”。到1977年6月,全县
改小厕所87007个, 改水井821眼, 建土自来水78处, 整修街道23314米,疏通沟渠
50880米,分别占全县厕所、水井总数的70.18%和59.11%。
1980年, 全县建土自来水128处, 改良小井950眼,设家庭手压泵井9500余眼。
1985年,全县有县级自来水场1处,乡镇自来水场、水管站7处,农村、厂企自建简易
自来水285处,重点饮水井已全部进行了改良,全县饮用自来水的人数已有55.39%。
1987年4月崂山县获山东省1986年卫生改水先进县称号。
1986年10月, 全县开展灭鼠“一役达标”活动。1987年9月又展开创无鼠害县活
动,先后在全县16.3万户的100余万间房、68.9万亩农田、27.5万亩山林中,投放
毒饵14.5万千克, 堵鼠洞372.5万个,布毒饵盒35万个。1986年底,灭鼠已“一役
达标”。1987年10月,全县家鼠夹夜密度和野鼠夹夜密度均为0%,达无鼠害县标准,
并经全国爱委会委托山东省和青岛市爱委会检查鉴定认可。
有关日常卫生检查评比已逐步制度化。每年春节、新年、“五一”、“十一”照
例组织实施。1981年3月,崂山县城区部分机关和5所中、小学学生6000余人次,在李
村各街道、 公共场所开展卫生活动,清除垃圾500余吨,疏通排水沟60余条。之后,
经常开展“五洁”(大街小巷洁、公共场所洁、室内室外洁、厨房洁、厕所洁)活动。
崂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县城卫生实行包干管理,并制发“崂山县卫生监督证”
60个, 凭证监督。1982年6月,爱国卫生工作列为创建文明单位的标准之一。是年,
有26个单位达到卫生标准,被评为青岛市卫生先进单位。1983年,经青岛市4县1区卫
生检查, 崂山县平均得97.5分,列4县1区之首。1985年在县驻地和乡镇驻地由崂山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崂山县公安局、崂山县工商局与各单位签订卫生、秩序、绿
化的门前三包协议,加强了责任管理制度。
第二章 爱国卫生
解放后,兴起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1951年,青岛市李村区、崂山办事处分别
设卫生委员会和防疫委员会。1952年,二者合并为青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崂山分
会。1961年改称崂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全县爱国卫生工作。
1952年3月6日上午11时, 美机1架由沙子口入侵,经崂东区、乌衣巷区、夏庄区
进入青岛市区上空,撒布了苍蝇、蚊子、甲盖虫、蛾子等带菌昆虫,遂动员群众捕打,
组成疫情报告网,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时,崂山郊区卫生系统组织20余人的宣传队,
到崂西、李村、夏庄、惜福镇、乌衣巷、流亭6个区,向6万余人宣传卫生知识,开展
“五灭”(灭蚊、灭蝇、灭虱、灭蚤、灭臭虫)、“八净”(孩子净、身体净、街道
净、 院子净、室内净、厨房净、厕所净、畜栏净)活动。是年9月,已捕杀大量带菌
昆虫和老鼠, 同时化验水井水质953眼,漂白粉消毒水井1106眼,凿挖新井73眼,改
良旧井139眼,井口加盖423眼。
1956年起, 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转向“除四害” (苍蝇、蚊子、老鼠、麻雀,
1960年麻雀改为臭虫)。1957年,各中、小学发动学生打麻雀、挖蛆蛹,农村实行人
厕、 畜圈分开, 共建各类简易小厕所74987个。 1964年起,重点转向“三管一灭”
(管水、 管粪、管饮食和灭苍蝇)。1976年转入“两管五改”。到1977年6月,全县
改小厕所87007个, 改水井821眼, 建土自来水78处, 整修街道23314米,疏通沟渠
50880米,分别占全县厕所、水井总数的70.18%和59.11%。
1980年, 全县建土自来水128处, 改良小井950眼,设家庭手压泵井9500余眼。
1985年,全县有县级自来水场1处,乡镇自来水场、水管站7处,农村、厂企自建简易
自来水285处,重点饮水井已全部进行了改良,全县饮用自来水的人数已有55.39%。
1987年4月崂山县获山东省1986年卫生改水先进县称号。
1986年10月, 全县开展灭鼠“一役达标”活动。1987年9月又展开创无鼠害县活
动,先后在全县16.3万户的100余万间房、68.9万亩农田、27.5万亩山林中,投放
毒饵14.5万千克, 堵鼠洞372.5万个,布毒饵盒35万个。1986年底,灭鼠已“一役
达标”。1987年10月,全县家鼠夹夜密度和野鼠夹夜密度均为0%,达无鼠害县标准,
并经全国爱委会委托山东省和青岛市爱委会检查鉴定认可。
有关日常卫生检查评比已逐步制度化。每年春节、新年、“五一”、“十一”照
例组织实施。1981年3月,崂山县城区部分机关和5所中、小学学生6000余人次,在李
村各街道、 公共场所开展卫生活动,清除垃圾500余吨,疏通排水沟60余条。之后,
经常开展“五洁”(大街小巷洁、公共场所洁、室内室外洁、厨房洁、厕所洁)活动。
崂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县城卫生实行包干管理,并制发“崂山县卫生监督证”
60个, 凭证监督。1982年6月,爱国卫生工作列为创建文明单位的标准之一。是年,
有26个单位达到卫生标准,被评为青岛市卫生先进单位。1983年,经青岛市4县1区卫
生检查, 崂山县平均得97.5分,列4县1区之首。1985年在县驻地和乡镇驻地由崂山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崂山县公安局、崂山县工商局与各单位签订卫生、秩序、绿
化的门前三包协议,加强了责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