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音象制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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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以来,崂山县收录机、录象机、音象制品渐多。1985年,崂山县广播电视
局成立音象制品管理领导小组(设专职干部1人) ,负责全县的音象制品管理工作。
是年,全县拥有各类录象机40多台、摄象机3台,已设立录象放映点12处。1986年2月,
领导小组改建为崂山县音象制品发行管理站,监督、检查和管理全县的录象放映及录
象节目的发行和出租,管理全县的录象设备、音象制品和闭路电视。是年,审查批准
录象放映点24个, 发行音象制品105个(集)。同时,会同崂山县公安局、县工商管
理局, 取缔未经山东省广播电视厅批准发行的音象制品100余部,均没收消磁。1988
年,人员增为2名,全县13处乡镇已有录象放映点26处,其中城区5处;共发行文艺片、
法制教育片、科学技术和农业、林业片400余部,其中电视连续剧18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