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档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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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崂山县档案局
1964年4月设崂山县档案管理局, 有副局长1名、工作人员3名。1980年改称崂山
县档案局, 有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3名。1984年6月档案局、档案馆合并,名崂山县
档案科, 有正副科长3名、工作人员5名。1984年8月改科为局,局、馆复分,仍称崂
山县档案局,有副局长3名、工作人员5名。1985年9月,局、馆合署,对内1套机构,
对外两个名称。1987年有人员15名,设秘书、业务、管理、编研4个科。
二、档案馆、室
1987年有崂山县档案馆1处、 基层档案室164处,内有文书档案室110处、科技档
案室54处,从事档案工作专职人员33名,兼职274名。
崂山县档案局、馆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使用面积687平方米。有档案库房7间,
面积为505平方米;有办公室、值班室、检索工具室、阅卷室10间,共182平方米。置
有档案橱135个、保险柜1个、卡片橱1个、除湿机3台、电风扇5台、干湿球6只、灭火
器12只。近几年,又逐步增添了安全、保密等设施,落实了“六防”工作。
1982年12月,崂山县政府根据国务院批转《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技术职称暂
行规定》的精神,经崂山县技术职称领导小组评定,报青岛市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
职称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长期从事档案工作的邢文云为馆员,刘印海为助理馆员。
经崂山县政府批准,张华珍为管理员。1987年12月又对全县从事档案、资料工作的专
业人员进行职称评定和聘任,其中推荐馆员1名、助理馆员9名、管理员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