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经费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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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费主要来源
清朝末年,私塾经费全由学生自费负担;学堂经费,一是来源于县署,一是来源
于乡、社。
德占胶澳后,总督府规定:向中国人征收的房捐、地皮捐、市场摊位捐增加,以
弥补教育资金的不足。
民国8年(1919年) ,公学堂的经费归官宪经营,除校舍建筑及内部设备外,每
年经常费39687元。
民国22年(1933年),青岛市教育经费的来源全靠市库支出,别无他项基金;农
村建筑校舍则由地方募捐3/4,政府补助1/4。
民国29年(1940年),学校经费由伪政府拨款。各村自办的学校靠各村自筹。不
足之经费,除学费和报名费外,还有兴亚院助学金、市公署补助金等。
民国31年(1942年),各县国民教育经费除中央政府及省府补助费外,采取各县
筹集教育经费的办法。
民国33年(1944年),国民政府公布捐资兴学褒奖条例:捐款千元以上授予七等
奖(最低奖);捐款10万元以上授予一等奖;捐款百万元以上,由教育部专案呈请行
政院转呈国民政府命令嘉奖。
民国35年(1946年) ,青岛市立小学经费由市库发给。同年4月,各校每月办公
费: 高级每班3200元, 初级每班2600元。各校校舍修建费由教育局复员费项下拨款
4000万元分配各校。
解放后, 中、小学的经费全部由国家拨发。1949年6月实行实物(小米)工资制
度。
1950~1953年, 政府随国家公粮征收地方附加公粮,解决教育经费。1952年7月
实行以工资分为单位(按粮、 布、油、盐、煤5种实物价格折算货币工资额的一种单
位) 的工资制度:中学教职员最高425工分,最低130工分;小学教职员最高每月350
工分,最低90工分。
1954~1979年,教育经费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制度。国家办的学校由
政府拨款,公社办的中、小学经费从公益金中抽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办学,向学生征收
学杂费,由教育部门使用,国家也给予一定的资助。
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全国中、小学教员、行政人员工资标准,执行11种工资区
类,青岛地区1956年7月执行四类工资区类,1979年执行五类工资区类。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经费处于混乱状态。1973年对民办公助学校和民办教
师,一方面由国家补助,一方面靠集体经济、学杂费收入和勤工俭学收入等几个方面
解决。
1980年,教育经费实行“分灶吃饭”的新体制。中、小学教育经费由省、市政府
统筹安排,教育经费戴帽下达到县,由县专款专用。
1984年各乡、镇统筹教育基金,解决乡镇办中、小学部分经费和民办教师工资。
1985年,全县各乡镇集资办学共86.8万元。1987年,全县国拨教育事业费938万
元、 学杂费68.55万元、资助办学48.03万元、教育附加费528.34万元以及其他收
入1.35万元,合计1584.27万元。
二、勤工俭学
勤工俭学是补助教育经费不足的重要来源。从1957年开始,遵照党的教育方针和
毛泽东主席对教育工作的指示,青岛市、崂山县教育局向各级学校明确提出勤俭办学、
勤工俭学的办学方针。1958年下半年,各级学校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每个学生
按规定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有的学校成立勤工俭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和指导勤工俭
学活动。
1958年9月, 青岛市教育局在青岛五中(现崂山一中)召开勤工俭学现场会,推
动勤工俭学活动向纵深发展。
1959年,各级学校因地制宜办工厂、农场,建立劳动基地。据1958年统计:崂山
地区79处小学有大小工厂300个, 种地133亩;10处中学有工厂29个,种地158亩,栽
果树19155棵,,自制教具260件、仪器11件、标本模型13个。
1960年下半年,随着勤工俭学的发展,强调各校以农业为中心,建立以农业为基
础、工农业同时并举的生产体系,使生产劳动与教学、科学试验相结合。1963年上半
年重点组织青岛五中等学校,着手编制《生产劳动大纲》,提出生产劳动要为三大革
命运动服务。
“文化大革命”初期,勤工俭学遭到破坏。复课后,重新提出巩固和发展工厂、
农场两个劳动基地,把校办两厂(场)作为“开门办学”的阵地之一。
粉碎“四人帮”之后,通过拨乱反正,学校恢复正常秩序,各校重新把勤工俭学
列为学校重要工作日程。 据1980年统计,全县校办工厂62个、各种车间180个,主要
产品有化钢、化铝、工频感应电炉、各种型号的电焊机、变压器、配电盘、印刷、毛
刷、纸盒、尼龙热合、电镀、织带以及教学仪器、计数器等;校办农场、林场264个,
土地971亩。 1977~1979年,勤工俭学总产值442.1万元,纯收入164.9万元,约占
这3年国家拨经费总数的23.87%, 生产粮食33万斤。勤工俭学改善了办学条件,提
高了教育质量,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1980年6月, 县教育局呈请县政府转发《关于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情况的报告》,
要求县、社党委和政府参照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有关文件,加强对校办工厂、农场和
勤工俭学活动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求计委、经委、财政、劳动、外
贸、农林、物资、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给予支持,做好供、产、销衔接工作。
1986年,全年勤工俭学收入达161万,是青岛市各县、区超过百万元的4个单位之
一,崂山县教育局被评为优级先进单位。
1987年,县教育局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意见》,并召开
会议贯彻, 各学校分别制定贯彻双增双节的计划和措施。是年,全县有155处学校开
展勤工俭学, 产值926万元,利润207万元。共计114个工厂、7个商业网点、130亩农
场耕地、75.5亩林果园。全年补助教育经费166.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