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思想品德教育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2&rec=663&run=13

一、建国前
晚清时期,着重向学生进行封建主义教育,提倡“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
…上报国恩,下立人品,学为忠臣清官”。
德、日在侵占时期,强调“抓紧教育,才能在中国扎根”,大规模传播德国精神
生活,迫使中国人接受,赤裸裸地进行奴化教育。
民国时期,以资本主义体系向学生进行教育,其宗旨:“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
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
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
二、建国后
50年代至“文化大革命”以前,遵照“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我们
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
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着重向学生进行国际主义教育,进行“五爱”
(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教育,进行革命传统、向雷锋
同志学习等教育,使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正常的政治思想工作被破坏。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通过拨乱反正,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教育方针又重新得到贯彻执行。在普及小学教育的基础上,着重向学生进行坚持四项
基本原则教育,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
卫生、讲秩序;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
会主义),进行理想、纪律、法制、劳动、《中学生守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