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学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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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
清末改私塾的单人授课制为班级授课制,沿用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方法,注重讲解。
民国时期,初级小学多采用两级复式教学,高小低年级多采用问答式教学,中年
级采用启发式和自学辅导式,高年级采用自学辅导式和自动教学法。
民国10年(1921年)前后,曾使用过欧美的实验教学,设计教学。各科考试,除
上课口试外,还定期举行小考、月考和期考评定学习成绩,多用百分制。
建国后,根据“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重视钻研
业务,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1953年开始学习苏联的教学经验,
课堂教学推广5大环节,即组织教学、复习旧知识、讲授新课、巩固练习、布置作业;
掌握五项教学原则,即直观性、系统性、量力性、巩固性、自觉性和积极性原则;在
教学方法上,注意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试验课、公开课、观摩课等形式,研究改进教
学方法。
1958年,各校根据“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
方针,大办工厂、农场,搞“卫星田”,参加大炼钢铁运动,教学秩序一度被打乱。
1961年,开始纠正“大跃进”时期的错误做法。1962年,贯彻烟台教育工作会议
精神,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1965年,各科教学普遍提倡“少而精”、“启发式”、“精讲多练”、“讲练结
合”的教学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采取“官教兵,兵教官”的办法,大搞开门
办学,请工农兵上讲台。文化课实行开卷考试,题目公开,学生自行评定成绩,教学
质量严重下降。
1977年开始,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工作重点转移到以教学为中
心,全面安排各项工作,教育质量明显好转。
1984年贯彻教育要“三个面向”(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示,
开辟第二课堂。
1986年各科围绕“加强基础,发展智能,提高素质”的要求,崂山县小学生参加
青岛市“看图说话”作文比赛,获一等奖1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27名。
1987年,参加全国中小学生作文竞赛,小学组获一等奖1名、三等奖1名;参加青
岛市普通话竞赛,获一等奖2名,二、三等奖各1名。
二、考试
清末,自开办学堂以来,始有学科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因受社会条件限制,
直到民国时期,崂山地区内没有统一的考试制度。
1951年贯彻政务院《改革学制的决定》,小学生毕业后,经过考试升入初级中学
或其他同等中专学校。1952年贯彻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1953年
开始,小学学生的学业成绩试行5分制记分(以3分为及格)。后因其确切程度差,仍
改用百分制记分。小学高年级招收新生,以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这种考试制度一直延续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
1968年开始,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采取学校评议、贫下中农推荐的办法。1977年
秋恢复考试和升、留级制度。延至1987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皆实行全县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