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幼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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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县幼教工作分两级负责,县政府设托幼领导小组,下设托幼办公室(县妇联)。
1977年在教育局普及教育办公室设幼教教员1人。1984年,教育局教研室设幼教教员1
人,负责指导全县幼教工作。1983年在乡镇教育组设幼教辅导员1~2人,负责指导本
镇幼儿园的业务。
遵照1952年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暂行规程》和1981年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
进行教学。各幼儿园从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
乐、 美术8个方面对幼儿进行德智体美教育。1983年后,根据“三个面向”的指示,
坚持“以幼儿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活动为主线,寓教育于游戏之中”的指导思
想,在实践中探索幼儿教育的新途径。
198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授予崂山县教育局为“青岛市托幼工作先进单位”的光
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