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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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地区历史上私塾盛行,名称不一,有“私塾”、“村塾”、“私馆”、“经
馆”诸称。大村多设一二处,小村几村联合设立。民国11年(1922年)11月统计,胶
澳李村区有私塾179处,塾师184人、塾生2769人。私塾分高低两级,低级教儿童称私
塾, 高级教成人称经馆,规模大小不一,一般有先生1人,学生少则4~5人,多者十
几人,校舍多借用祠堂或空闲房屋,桌凳学生自备。
私塾在教学上,既无学制年限,又无教学计划和具体要求,多因材施教。一般规
定:上午征书(领读或讲解),中午写字(主要练习毛笔字),下午读书背书,天天
如此。对启蒙学童(6周岁)一般只读不讲,背熟一本,再读一本,直至读完“四书”,
再从头(指论语)开讲文义。一些较大的学生读完“四书”即读“五经”。同时,也
搞一些属对作文、赋诗等活动。由于教师分别讲授,学生因智力不同,优劣各异,授
课水平参差不齐,教师在讲解文义时,一般是寻章摘句,照注宣科,有的虽旁征博引,
但多脱离学生实际。作文仍按“八股文”体例。
私塾的学习内容,从启蒙到逐步深化,一般顺序是:《三字经》、《百家姓》、
《日用杂字》、《千字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诗经》、
《书经》、《礼记》、《左氏春秋》等,有的选读《女儿经》、《孝经》、《幼学琼
林》、《千家诗》、《古文观止》等书,也有的加学《世事应酬》,即契约、媒柬、
挽联之内容,以应实用。私塾不教数学,课程单一,教法一律,无上下课和活动时间。
塾师在训导学生方面,以封建礼教为内容,讲“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对
一些不守规矩和学习不努力的学童,轻则训斥,重则罚跪、打板子等。
德日侵占时期,提倡新学,排斥私塾。
民国时期, 胶澳督办公署与青岛特别市教育局均曾命令取缔私塾。 民国21年
(1932年)规定:“已成立之私塾以勒令解散为原则。”有的可予以改良,经视察合
格,得将其私塾称之为改良私塾。塾师经教育局鉴定合格者予以留用或任用。改良私
塾一律采用“新学”教材,党义、国语、常识、算术为必修课,艺术、音乐、体育为
随意课,课程、教室、设备均按学校要求设置。改良私塾实际成为私立小学。
日本在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推行奴化教育,并严厉取缔私塾,但由于民心不归,
不但未能取缔, 反而有所发展。 据民国29年(1940年)调查,崂山地区内尚有私塾
122处。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学校取代私塾。据民国37年(1948年)调查,李
村区只有洪山坡有私塾1处,塾师1人,塾生18人。
在新教育未推行前,私塾对提高人民文化,起过一定作用。据民国36年(1947年)
统计,崂山地区民众读过私塾的有14003人,约占全境人口的7%,其中男子13262人、
女子7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