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太阳能利用和风力发电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崂山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2/article/65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2/article/65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一、太阳能利用 1982年秋,青岛市沼气办公室携新试制的太阳灶6台和太阳能热水器8台来崂山县 选李村公社东李村大队试用,但终因造价较高、对光照要求条件较高、占地面积较大、 易破损等原因而未进行大面积推广。至1987年底,全县计有太阳能热水器48平方米、 太阳灶1台。 二、风力发电 1985年1月,崂山县电机厂根据外来图纸试制了FD—250型风力发电机10台,其中 有2台安装在渔船上,有1台安装在崂山林场高山林区试用,效果较好。至1987年底, 县内只有上马镇一养虾专业户装有1台250瓦风力发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