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司法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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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崂山人民法院设人民接待室有专人接访。1950~1987年,接待有关民事
诉讼来访者40267人次,处结人民来信17468件。
1951年设青岛市人民检察署崂山分署,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1952~1964年,接
待人民来访者65次,受理人民来信621件,处结来信265件,处结率为42.67%。
1978年,崂山县人民检察院法纪组负责信访工作,1983年转控告申诉检察科专司。
1978~1987年,受理首次信访2451件,处结1633件,处结率67.03%。
1981年, 法律顾问处建立后,有专人接访。到1985年,已解答法律询问474次,
接待来访者2588人次。1986~1987年,崂山县司法局受理信访3388件次,全部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