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创办社会福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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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7月, 崂山郊区民政科与李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创办李村福利社。社内安置
聋哑人2名、荣誉军人3名、贫困户8名、其他人员15名、技术人员12名、行政人员3名,
另有从事季节工的街道闲散居民307名, 从事纺花、编织、缝纫、电器维修及生产电
焊条、硫酸亚铁等。1960年盈利1800元,是年12月交李村公社管理。1963年停办。
1983年起, 从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中提取22.4万元,以有借有还、补息贷款等
方式,扶持13处乡镇经营社会福利厂。各乡镇还自筹资金506700元,带款入厂的工人
投入21500元,合计投资110.35万元。到1987年底,已创办社会福利厂32个(含县管
2个、乡镇管12个、村管18个),建厂房9968平方米,占地141.43亩。共有职工1585
名,其中盲、聋、肢体残缺人572名,社会困难户146名,优抚对象58名,占职工总数
的49%。1987年已盈利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