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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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干部由崂山行政办事处民政科兼管。1954年,由崂山郊区政府人事科管
理。1978年设崂山县人事局。1984年设崂山县人才招聘办公室,均负责干部管理。
一、干部来源
入城干部、 留用人员:1949年5月,青岛市军管会和南海专署(驻莱阳、即墨两
县) 的人事部门从胶东解放区抽调267名干部(后称“入城干部”),组成青岛市李
村区公所及南海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6月1日随解放军入城接管崂山地区原国民党政
权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对原在这些单位供职的人员予以留用。是年末,机关团
体共有干部480名。1951年,全郊区机关团体共有干部821名,其中政府系统337名。
遴选新干部:1961~1985年,经考核合格,先后从社会、工厂遴选557名。
军队转业干部:1975年,崂山县接收第一批军队转业干部,到1987年共安置1016
名,其中含1980年补办转业干部手续的1969年到1975年6月30日期间的复员干部211名。
军队转业干部中,含团职76名、营职305名。
大中专毕业学生:198l~1987年,由国家统一分配来崂山县工作的中专以上毕业
生, 共1594名,其中大专以上380名、中专1214名,另有技工学校毕业生14名,主要
分配在教育局、卫生局、经委、建委及乡镇。
以工代干转干:从1981年起,对在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代行干部职务的工人,经文化、业务考核合格者,由工人转为干部。到1987年共转干
1113名,其中含在1981年前以工代干补办转干手续者441名。
二、干部编制
解放后, 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编制由地、市级主管部门核定。1950年4月,崂
山行政办事处共有干部352名,核定250名,曾进行整编,其中编余人员50名、编外人
员18名、 复员34名。之后,由中共崂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视情定员。1981年6月
30日,设崂山县编制委员会,统筹安排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来,管理经济活动的机构逐步建立。1987年已有委、办、局50多个,干部1828名(部
分单位含乡镇分支机构干部数),干部人数为1951年329名的5.56倍。
三、干部任免
干部任免程序屡经变更。1984年前,县级干部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报山东省人民政
府批准后任命;列入政府序列的委、局、办和乡镇级的正职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
副职由县人民政府任命,股所站级由县委组织部任命。1984年后改为县级由县人民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列入政府序列的委、局、办的正职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副职由县
政府任命, 股所站级由主管部门任命。1949~1987年,任命科局级干部518人次、副
科局级干部1326人次,同期免科局级干部140人次、副科局级干部247人次。
四、干部考核
在干部任命的前后,均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国家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进
行考核。其中,在“德、能、勤、绩”方面表现突出者,予以适当表彰、奖励或晋升;
对违犯国家政策、政纪和法律者,则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开除留用直至开除公职的惩处。 1954~1987年累计受各种处分者283名,其中警告者
32名、 记过者26名、记大过者31名、降级者11名、撤职者67名、开除留用者100名、
受刑事处分者3名。
五、干部培训
解放后,各级干部均坚持每周1~2次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制度。此外,尚有
选送入市、县中共党校及大专(含中专)院校离职培训者。1978~1987年,在中共崂
山县委党校培训者已达1万余人次。1983~1988年,在大专院校培训者172名,在中专
学校培训者139名。学习内容,除政治理论外,还有大、中专及初中课程、法律常识、
国民经济管理、财贸理论及经济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