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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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起,崂山县历届政府均设安全委员会,由副县(区)长任主任,劳动局及
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劳动局劳动保护股兼),办理安全生产、改
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证女工及特殊工种工人的身体健康等工作。
1987年,全县乡镇、企业已建安全委员会180个、兼职安全委员会成员540名。安全工
作重点是:
严格作息时间。解放前,每天至少为10小时。平日不休假,仅在春节前后放假10
天左右。解放后,改为8小时,加班加点者另发加班费或调休,每周休息1天。
增设保护用品。解放前,无通风、吸尘、降温设施。解放后逐步配齐,夏季高温
车间备降温饮料,视工种需要配发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防治职业病。1951年,在王哥庄镇桑园村设青岛崂山石英厂崂东分厂。1953年发
现矽肺病,立即停产,患者予以治疗。
防止工伤事故。 解放后, 每年进行安全检查,改善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1978年起,崂山县劳动局设安全监察人员,专司安全工作。1985~1987年,已检测锅
炉239台, 不安全的锅炉不准使用。全县未发生锅炉爆炸事故,但意处伤亡事故仍有
发生。1955~1987年,全县共发生工人死亡事故13起、伤残事故24起、爆炸事故5起,
伤28人、死亡15人,累计经济损失38.2万元。
附:伤亡事故选录10则
1961年2月4日,黄埠窑厂赵哥庄车间工人王振宅在照明线上接电时触电,鼻出白
沫,经急救无效,死亡。
1970年11月16日,崂山县建筑工程队在修建崂山拖拉机厂翻砂车间时,违章操作,
厂房倒塌,伤工人10名,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
1971年7月16日, 京口路、峰山路拐角处原新城饭店建楼时,施工单位违犯设计
和施工规定,砌第三层后,全部倒塌,停建2年,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
1975年2月1日, 崂山化肥厂柜钟罩爆炸,20吨重的罩顶飞出200多米外,直接损
失1.5万元,停产修复的间接损失23.3万元。
1979年8月,夏庄镇羽毛粉厂硫化罐爆炸,重伤1人,死亡1人,经济损失5万多元。
1982年7月6日,崂山农机修造厂加工车间房屋漏雨,何世杰关窗换瓦时,头部撞
在天车高压线上,从6米高处摔下,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984年10月9日, 崂山县粮食供应站尹永发交换乙炔焊铁门时,乙炔缸内气体膨
胀,冲出乙炔缸内套,击伤面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1985年4月4日,崂山县运输公司汽车一队刘爱辉在烧补油缸时,未打开油缸上盖
注入冷水,致使油缸爆炸。刘身受重伤,1辆汽车报废,经济损失1万多元。
1986年10月23日,青岛金属回收公司加工厂(驻流亭)修理工王作刚使用未经检
测、探伤的空压机零部件时,汽浪冲击,撞伤头部,急送青岛第四人民医院抢救无效,
死亡。
1987年9月15日下午5时许, 李村镇下王埠村石场发生严重塌方,6名民工被压在
乱石中,2名当场死亡,4名受伤入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