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放后的权力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2&rec=502&run=13

一、历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解放初期,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届代表会民主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委
员组成常务委员会。遵照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1949
~1952年, 共召开过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9月,青岛市崂山郊区首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各界人民代表会会议制遂告终止。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南海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于1949年
12月3日在营村小学召开, 历时3天,出席代表101人,其中农民代表36人,妇女代表
12人, 渔民代表4人,军属代表3人,解放军代表3人,教育代表8人,商业代表5人,
公营企业代表2人, 区域代表8人,青年代表5人,群众代表4人,机关职员代表9人,
共产党代表2人,医药卫生代表1人。
会议听取了崂山工委书记张超关于时局、前途、政策教育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
崂山行政办事处关于1949年全年工作总结和今后的施政方针、任务的报告。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南海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于1950年
2月26日在夏庄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150人,其中农民代表65人,渔民代表8人,
文化教育代表8人,妇女代表23人,青年代表12人,商业代表7人,公营企业代表4人,
合作社代表1人, 办事处代表2人,职工代表7人,共产党代表2人,解放军代表5人,
军属代表5人,特邀代表5人。
会议通过了两项决议:一是巩固胜利,克服困难,进行生产建设,发动群众,支
援前线,解放全中国;二是进行生产救灾,节约备荒,剿匪反霸,减租减息,为进行
土地改革打下基础。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胶州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
6月1日在夏庄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120人,其中农民代表48人,妇女代表14人,
青年代表12人,部队代表4人,办事处代表2人,党员代表2人,军属代表4人,职员代
表5人,商业代表6人,文化教育代表8人,渔民代表6人,公营企业代表6人。
会议主要通过了崂山行政办事处春季工作报告和施政方针;讨论了土地改革和建
设事项的报告。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胶州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于1951年
2月9日在夏庄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200人,其中共产党代表2人,农民代表90人,
解放军代表5人, 荣誉军人代表8人,渔民代表7人,妇女代表30人,青年代表20人,
文化教育代表8人,商业代表6人,公营企业代表8人,办事处代表2人,团体代表5人,
职员代表6人,特邀代表3人。
会议主要通过了贯彻土地改革的报告,进行了诉苦教育,使人民群众团结起来,
打倒地主恶霸,在政治上、经济上彻底翻身,做新中国的主人,同时也激发了各界人
民群众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心,并为此贡献力量。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青岛市崂山办事处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于1952年7月6日
在李村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300人,其中办事处代表9人,党员代表4人,工人代
表22人, 农民代表120人,渔民代表13人,妇女代表42人,青年代表25人,工商业代
表20人,合作社代表10人,文化教育代表11人,学生代表2人,军属代表9人,军警代
表7人,特邀代表6人,列席代表31人。
会议总结了崂山地区1年来开展爱国增产竞赛、 互助合作、政法、文教卫生、财
政收支等方面的成绩;通过了建设、发展崂山的方针和任务。
二、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青岛市崂山郊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
月26日在李村召开, 历时5天,出席代表245人,其中县级代表21人,区级代表9人,
乡级代表17人, 军警代表5人,企业代表3人,工人代表10人,工商业代表4人,卫生
代表3人,文教代表10人,宗教代表1人,农民代表161人,农技代表1人。
大会选出了由21人组成的崂山郊区人民政府。
区长:陈春生
副区长:王启文、宋玉亭
崂山郊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2月2日在李村召开, 历时4天,
出席代表186人。
会议听取了陈春生区长传达的《青岛市首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目前形势及动
员征兵》的报告;听取了王启文副区长传达的《国民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工作总结和认
购1955年公债》的报告。
崂山郊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12月29日在李村召开,历时2天,
出席代表179人,缺席55人。
会议主要听取了辛成学副区长传达的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55年征兵工作命令》
和《青岛市人民政府1955年征兵工作》的指示;通过了崂山郊区1955年征兵工作的具
体执行计划。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崂山郊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2月24
日在李村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245人,其中区、乡干部代表55人,部队代表5人,
团体代表3人, 职工家属代表4人,农民代表116人,企业代表4人,手工业代表5人,
供销代表8人,商业代表6人,文教代表15人,医务代表6人,科技代表1人,华侨代表
1人。
会议主要听取、审查崂山郊区人民委员会1956年的工作报告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
告、法院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选出了由25人组成的崂山郊区人民委员会、
区长、副区长和法院院长。
区长:车迈
副区长:韩温澄、辛成学、王有桂、林中五
法院院长:王松山
崂山郊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12月12日召开,历时3.5天。
会议听取了崂山郊区委副书记王庆春作的《关于全面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
的报告;听取并审查了车迈区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法院院长王松山作的《关于
司法工作》的报告。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崂山郊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5月21日在李村召
开,出席代表245人,其中区、乡代表56人,农民代表113人,工人代表11人,群众团
体代表4人, 企业代表4人,手工业代表7人,工商联代表6人,供销社代表7人,文教
代表15人,医务代表6人,科技代表4人,职工家属代表4人,宗教代表1人,文艺代表
1人,华侨代表1人。
会议主要听取、 审查了车迈区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和法院院长王松山作的
《法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崂山郊区1958年农业生产规划与发展地方工业、第二个五
年计划的初步规划;选出了由25人组成的崂山郊区人民委员会以及区长、副区长、法
院院长;选举了出席青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23人。
区长:车迈
副区长:韩温澄、辛成学、王有桂
法院院长:王松山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崂山郊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4月17
日在李村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305人,其中党群代表18人,政府代表25人,公社
代表13人,企业、基建、交通、财贸代表共35人,文教卫生、文艺代表共34人,农民
代表161人,部队代表5人,工商业代表9人,科技代表3人,宗教代表1人,华侨代表1
人。
会议主要听取了郊区委书记李光伟作的《政治报告》,听取并讨论了纪庆玉副区
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法院院长王松山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形成并通过了决
议。决议号召全区人民在党中央、毛主席和青岛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
实事求是,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革命精神,不失时机地采取有效、有力的措施,为
战胜灾荒,夺取全年农业丰收而奋斗。大会选出了区长、副区长。
区长:王启文
副区长:张式瑞、蒋平、蔡惠民、纪庆玉、王有桂、王波
崂山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5月29日在李村召开,历时5天。
出席代表305人, 其中党群代表18人,政府代表25人,公社代表13人,工业交通、基
建、财贸代表共35人,文教卫生、文艺代表21人,工商代表9人,科技代表3人,宗教
代表1人,华侨代表1人。
会议主要听取了王启文县长作的《1961年工作总结和1962年工作任务的报告》;
讨论并通过了王启文县长作的《崂山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及法院院长王松山作
的《法院工作报告》。
崂山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3年2月21日在李村召开,历时3天,
出席代表302人,列席代表146人。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崂山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
《崂山县1961年和1962年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向全县人民提出了坚决响
应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的号召,认真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
济的总方针,继续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以粮为纲,粮菜
并举发展多种经济”的方针。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崂山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3年8月22日在李村召开,
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代表305人,其中县机关代表38人,公社机关代表17人,部队代
表5人,农民代表158人,工业代表10人,交通运输、基建代表8人,农林水系统代表4
人,财贸代表12人,文教代表26人,医药卫生代表13人,科技代表3人,工商代表9人,
宗教代表1人,归侨代表1人。代表成份为:共产党员164人,占53.7%;妇女77人,
占25.2%;民主人士46人,占15.1%。
会议主要听取了王启文县长作的《崂山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并通过
了第四届人民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选出了由27人组成的
崂山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及出席青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县长:车迈
副县长:辛成学、刘忠岳、朱奇勋、张式瑞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崂山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6年3月30日在李村召开,
历时7天,出席代表303人,其中工人代表15人,农民代表155人,军人代表5人,机关
职员代表63人,文教卫生代表15人,科技代表6人,工商企业代表16人,其他代表4人。
会议主要听取了王启文县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 听取并审议了《崂山县
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及《法院工作报告》;选出了由25人组成
的崂山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
县长:王启文
副县长:辛成学、刘忠岳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即崂山县革命委员会):1967年2月6日,“崂山东方红公
社” 、“八一造反总部崂山分部”等8个“造反”组织在李村广场召开大会,夺了县
委、县人委的权,成立了“崂山县革命造反委员会”。同年3月3日,改名为崂山革命
委员会,行使人民委员会的一切权力。
“文化大革命”期间,根据中央、省、地市的指示,承认各革命委员会为一届政
权,按照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列为崂山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崂山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78年6月2日在李村召开,
历时2天, 出席代表750人,其中工人代表112人,农民代表375人,干部代表101人,
知识分子代表97人,其他劳动代表61人,爱国人士代表1人,解放军代表2人,华侨代
表1人。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李洪宝同志作的《崂山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
过了县革命委员会提出的1978~1985年我县发展国民经济的规划设想;选出了由62人
组成的崂山县革命委员会及出席青岛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及主任、副主任。
主任:李洪宝
副主任:刘忠岳、辛克宝、王强、唐毓楠、苟敏勋、郭悦俊、张文兰、丁洪卿、
周玉先、李安世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崂山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11日
在李村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258人,缺席代表20人,其中干部代表51人,工人代
表34人,农民代表164人,知识分子代表24人,离、退休干部和解放军代表5人。代表
成份为:共产党员代表191人,占总数的68.7%;妇女代表66人,占总数的23.7%。
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李洪宝同志作的《工作报告》和法院院
长、检察院检察长所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
批准了县财政局《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选出了崂山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出了崂山县县长、副县长及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岳
副主任:尹继业、韩雨亭、周在浚
委员:王松山、卢稼、孙介堂、辛敬之、张式瑞、张绍先、姜希琚、盛方珍、解
福泉
县长:刘宗鉴
副县长:辛克宝、丁洪卿、王知斗、唐毓楠、崔德顺
法院院长:孙衍科
检察院检察长:董鸿魁
崂山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2月25日至2月26日在李村召开,
出席代表278人。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选举45名出席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崂山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7月21日
在李村召开, 历时5天。出席会议代表346人,其中农民代表144人,知识分子代表68
人,少数民族、爱国人士、人民解放军及其他方面的代表共19人。代表成份为:党员
代表194人,占代表总数的56.1%;妇女代表79人,占代表总数的22.8%。
会议主要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崂山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及《政府工
作报告》、《崂山县人民法院报告》、《崂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
准了《崂山县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完成情况和1984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1983年财政决算、1984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相应的决议;选出人大
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出县长、副县长及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宝
副主任:王知斗、唐毓楠、尹继业、孙介堂、周在浚
委员:张崇群、姜岱积、侯中全、解福泉、屠爱珍(女)
县长:高秉山
副县长:李华瑞、黄守诚
法院院长:杨维先
检察院检察长:李学全
崂山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9日在李村召开, 历时4天。
出席会议代表343人,列席代表53人。
会议主要听取、审议和通过了《崂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崂山县人民政
府工作报告》、《崂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崂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审查并批准了崂山县198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1984年财政决算、1985年财政
预算,并形成了决议。
崂山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4月21日在李村召开,历时5天,
出席会议代表336人,列席代表64人。
会议听取并审查批准了《崂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听取和通过了《崂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崂山县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崂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审查批准了《崂山县1986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崂山县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崂山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5月
10日在李村召开, 历时4天。出席会议代表330名,其中农民代表150名,工人代表35
名,知识分子代表46名,干部代表84名,个体户、无党派民主爱国人士以及其他方面
的代表15名。代表中的党员201名,占60.9%;非党群众129名,占39.1%。妇女代
表83名,占25.2%。
会议主要听取、审议通过了《崂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崂山县人民政府
工作报告》、《崂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崂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
审查、批准了《崂山县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崂山县1986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和报告》,并通过了以上各项报告的决议。
会议还选举了崂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崂山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崂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崂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知斗
副主任:尹继业、孙记序、江志进、王以敏
委员:孙德玉、毕洪信、张崇群、侯中全、杨宏钧、孙介堂、宋兆进、刘永锡、
屠爱珍(女)、李可平
县长:高秉山
副县长:李华瑞、滕胜叶、钱振东、王中松、王可梅
人民法院院长:杨维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全
崂山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7年11月24日在李村召开,历时
2天。 出席会议代表333名(包括1987年11月上旬在红岛乡、沙子口镇、城阳镇3选区
依法补选的3名代表)。
会议期间,学习了中共十三大文件;选举产生了出席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的40名代表;补选江线贤、邵元义为崂山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三、崂山县人大常委会
1981年1月11日, 崂山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崂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崂山县人大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9人,下设办公室正、副主任各1
人,工作人员8人。
崂山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12次会议,主要是学习、领会和贯彻党的路线、方
针和政策及省、市有关方面的指示精神;讨论决定了全县的政治、经济、司法、城镇
建设与管理、文教卫生、人口普查、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召开等事项,形成了
《加强抗旱“双保” , 搞好生产救灾》、《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规定》、
《关于加快山区生产建设》的决议;讨论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崂山县第九届人大常
委会于1982年6月任命黄守诚为崂山县副县长。
崂山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由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设主任1人、副主任5
人、 委员5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了办公室、调查研究科、法制科
等办事机构。
十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22次常委会, 其中1984年召开3次, 1985年召开8次,
1986年召开8次,1987年召开3次。
1984年,人大常委会主要讨论研究了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任务及工作细则;听取
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扶持“两户” 大力发展商品生产》 、《公路建设与管理》、
《城镇待业青年安置》、《县政府机构改革和建设乡镇政权工作》、工商、法制宣传、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等报告;通过了《保护农村专业户合法权益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讨论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1985年,人大常委会主要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贯彻宣传《森林法》,实行林业承包
责任制、优抚、教育、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审计、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实施环境保护法、 普及法律常识《因9号台风袭击,做好救灾工作》及卫生、税收等
报告和决议;通过了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意见,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1985
年2月18日崂山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命滕胜叶为崂山县副县长。
1986年,人大常委会围绕改革和经济建设,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物价改革、
教育体制改革、卫生改革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并组织了对县办工业、计划生
育等项工作的视察;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会计法、统计法、渔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及县志编纂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崂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县志编纂工作的决议》;
听取、审议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开展经济审判和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情况报
告,积极参与普法工作领导;听取、讨论了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的实施方案(草案);通过并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崂山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由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87年5月13日选举产生,
由15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0人。在办事机构建设方面,本着全面、
精干、效能的原则,调整设置了办公室和法制、财政经济、教科文卫3个工作委员会。
1987年,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6次会议,主要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崂山
县庭院经济、水产养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村(居)民委员
会换届改选、科学技术等工作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学习、宣
传、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义务教育法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崂山县人
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决议》、《关于将李村镇的麦
坡、 佛尔崖、侯家庄、郑庄、河东5个村庄纳入县城规划管理范围的决定》;通过了
崂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议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