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国后的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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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定与冻结物价
1953~1954年,崂山地区物价波动。1958年,市场物价高于牌价2~3倍,大至10
倍。为了稳定物价,对粮食、棉布、棉纺织品、食盐、酱油、醋、肉类、蔬菜、火柴、
煤油、药品、房租、水电等占城镇居民生活支出60%左右的18类主要商品价格实行冻
结,同时对部分商品实行高价,增加货币回笼,平抑了物价。1967年“文化大革命”
中,市场物价又出现失控现象,政府采用了冻结统购物资价格的措施,保证了物价的
稳定。
二、调整物价
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建国后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21.6%。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又提高了4.1%。1958~1960年,农产品收购价格又提高了20
%。1979年对粮食、油脂、油料、棉花、生猪、鲜蛋、水产品等18类产品提高了收购
价格,同时降低化肥、农机产品、水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
提高副食品销售价格: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后,销售价格没有相应变动,市场
出现低于收购价的“倒挂” 现象, 经营农副产品的企业,出现了政策性的亏损。从
1979年11月1日起,提高了猪肉、牛肉、羊肉、鲜蛋、蔬菜、水产品、牛奶等8种副食
品价格。1986年提高食醋、豆酱、钙奶饼干、奶粉的价格。1987年提高各种糕点等副
食品价格。
调整化纤棉布价格:1981年11月3日起,降低涤棉布价格,平均每米降低0.66元。
涤棉布制作的服装,也同时降低销价。
1983年1月化纤、 棉布价格进行调整。化纤布降价:涤棉布每市尺降0.4元,降
低幅度28%; 中长纤维每市尺0.62元,降低幅度30%;合纤绸降24%;棉布每市尺
提价0.1元,提幅20%;毛巾提19%;棉衫裤提16%;卫生衫裤提25%。
提高调整烟酒类价格: 烟类从1981年11月8日起,提高名牌卷烟价格。甲级烟平
均每盒0.27元,乙级烟平均每盒提价0.8元,丙级烟不提价。
1982年6月, 在1981年11月调价基础上,对不合理的价格品种又做了适当调整,
进行了衔接平衡。
酒类:1981年11月8日起,提高名牌酒价格。全国名牌白酒提价2元以上,散装粮
食白酒提价0.1~0.2元,散装啤酒每公升提价0.16元,薯干白酒不提价。
1982年11月,又在1981年11月提价的基础上,对部分价格偏高的地方名酒、优质
酒和普通酒作了调整。崂山特曲60°、0.9斤装异型瓶每瓶价由3.60元调为3.00元。
1986年崂山啤酒每瓶价由0.87元调为0.98元,调价幅度为12.64%。
三、浮动价格
1983年后,部分机械产品实行浮动价格。泰山—25拖拉机,上浮1~10%,下浮1
~20%;泰山50拖拉机,下浮1~20%;195柴油机,上、下浮各1~10%。
搪瓷制品、液化气钢瓶、圆钉、铝锅,上、下浮动15%;皮鞋、布鞋,浮动10%;
汽水、水酒,下浮不限。
四、放开价格
1983年后, 对三类日用工业品实行工商协商定价,前后3批、11类、1038种小商
品的价格全部放开。
1985年1月后, 停止对农产品统购、派购,实行合同订购和市场收购。1985年,
全县玉米、小麦收购价格比1984年提高27%,生猪收购单价比1984年提高12%,猪肉
销售价格全部放开,自由买卖。
水产品、果品、禽蛋、蔬菜全部取消派购,实行议购议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