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业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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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区划工作
自1980年10月始,崂山县农业区划办公室组织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水产、
农机等有关部门200余人, 成立11个专业组,先后两次对崂山县的农业自然资源和农
业区划进行了调查。1985年底完成并内部出版了40余万字的《崂山县农业资源调查和
农业区划报告》。该报告中的“综合农业区划”、“水利区划”、“果树区划”获山
东省农业区划委员会颁发的农业区划优秀成果奖。 此3项区划及 “种植业区划” 、
“农业经济区划”、“农机区划”还获得崂山县科委颁发的科技进步奖。
二、农业分区
东部低山,林、果、牧、风景游览区:包括北宅乡全部及李村、中韩、沙子口、
王哥庄、 惜福镇、夏庄、城阳镇的部分村庄,共计166个行政村,土地面积约占全县
总面积的1/2。
中部平原、丘陵,菜、牧、工、副区:包括李村、中韩、夏庄、惜福镇、城阳、
流亭镇共129个行政村,土地面积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6。
西部平洼地,农、牧、防护林区:包括棘洪滩、上马、河套3乡镇的46个行政村,
土地面积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9。
沿海,渔林、牧区:位于崂山县沿海一带,包括王哥庄、沙子口、中韩、流亭、
棘洪滩、上马、河套、红岛8个乡镇的79个村,土地面积约占全县面积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