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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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崂山郊区内的固定资产投资一直由计划部门进行管理。首先由投资单位
提出投资报告,由计委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可行性论证之后,在上级批准的计划内审批
并下达计划。1980年以前,由于对生产性投资控制失之过宽,非生产性投资控制又过
严,导致比例失调,后者仅占总投资额的1/5左右。自1980年起,适当压缩了基建投
资,投资总额有所下降,非生产性投资比重相对增大。1986年起,企业技术更新改造
部分由县经委审批,报县计委备案,基本建设投资部分仍由计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