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明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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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先后出现了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好、治安秩序稳定、文化生活活跃、环境整洁美
观、生产和工作效益显著的单位和村庄。1982~1987年,全县已有1128个实现了文明
达标,被命名为文明单位。1987年471个文明单位、村庄中,有省级文明单位2个、市
级文明单位标兵和村庄标兵17个、市级文明单位122个、市级文明村庄78个。
山东省文明单位:城阳镇东郭庄。
青岛市文明标兵单位:城阳镇城阳村、北疃、东郭庄、后桃林村和王哥庄镇晓望
村、河套乡潮海东村、沙子口镇栲栳岛村、夏庄镇郝家营。
青岛市文明村庄: 李村镇杨家群、东李村等13个,中韩镇北村、中韩村等6个,
沙子口镇沙子口村、汉河等7个,北宅乡五龙涧村等3个,王哥庄镇港西村、王哥庄村
等5个, 惜福镇东铁村、演礼村等6个,夏庄镇夏庄村、太和村等5个,流亭镇杨埠寨
村、南城阳村等8个,城阳镇西城汇、董村等6个,棘洪滩镇港东村、棘洪滩村等6个,
上马镇东张哥庄等3个,红岛乡西大洋、前韩村等5个,河套乡小涧东村、小涧西村等
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