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电、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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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起,青岛市电业局第三工区(驻仙家寨)管理崂山郊区用电(1984年定名
崂山供电局) ,域内供电设备发展较快。截止1987年,主要设备有35~110千伏变电
站8座、低压线路1823公里、10千伏线路722.6公里。8座变电站中,在崂山县境内的
有7座,共分9个供电区。
1984年全县工农业用电电机装机容量24.5万千瓦, 综合最大用电负荷3.5万千
瓦, 总用电量1.8亿度。 全县配电变压器949台, 计116925千伏安,用电设备容量
197903.5千瓦。 1987年全县配电变压器增为1019台,121372千伏安,用电设备容量
为147531.5千瓦。
农村用电起步于1958年。是年,郊区农民集资办电,35个行政村(含公社驻地)
通电。 1956年有供电线路100多公里,通电至180个行政村。1973年已普及到全县436
个行政村。1981年村村通电。
1984年,农村电网形成。从工农业生产、生活照明、家用电器到水利灌溉、农副
产品加工等都用市电,电力普及度与占有水平均达100%。
崂山农民历史上饮用井水、泉水。饮用自来水始自60年代初期,挖深井,建水塔,
铺水管, 沿街设自来水笼头或送水到户。1987年,全县有225村使用村办自来水,用
水人口占全县农民总数的58%(不含城区)。用水人口在90%以上的有流亭镇,在80
%以上的有棘洪滩、中韩、河套3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