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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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机构
崂山县在解放前无保险业务。1952年,青岛保险分公司设崂山代理处,属人民银
行崂山支行,受支行和分公司双重领导。1953年撤销。1956年,青岛保险分公司沧口
办事处兼营崂山地区保险业务。1958年后一度停业。1980年11月,重新设立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崂山县支公司, 由县人民银行信贷股兼办。1983年1月,成立了中国人民保
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崂山县支公司。
二、保险业务
1952年增加的承保险种有牲畜保险、火险、运输工具险,1953年又增办了财产意
外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年间收入保险费4.7万元。1980年险种只有企业财产险。1982
年开汽车险、一般家财险。1983年开团体人身意外险。1984年开拖拉机险摩托车险、
渔船险、自行车险、船舶险、货运险、家财双全险、团体人身险、旅游险、麦场火灾
险及其他农险。1985年开公旅险、养虾、鸡、鸭、水貂、猪险。1986年开学生平安险、
乘座人员险、养老金险、养奶牛险。1987年开游泳池人身险、儿童平安险、简易人身
险。至此,崂山县保险公司在县境内共开展28个险种。
三、承保金额
1980年1.16亿元, 1981年1.35亿元, 1982年2.06亿元,1983年2.56亿元,
1984年3.68亿元, 1985年6.41亿元,1986年5.3亿元,1987年11.51亿元。8年间
保险费总收入1525万元。 处理赔款案件4667起,支付各险赔款681万元,其中汽车保
险赔款案件1861起,占总赔案件的40%,赔款302万元,占赔款总额的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