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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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前
民国22年5月(1933年5月)官商合办的“青岛市农工银行”开业,市郊李村、九
水、阴岛设农工银行办事处。民国35年(1946年)又增设夏庄、崂东农工银行办事处,
其主要业务是发放农渔业贷款。时,城阳的慎丰号、源丰泰、源丰和,马哥庄的源兴
号等私营商家,在经营地产杂货、粮油加工的同时,兼营存放款和兑换银钱业务,资
本均在二三千元,业务规模较小,抗日战争起后都停业。
二、建国后
1949年7月, 北海银行南海支行崂山办事处在夏庄区华阴村成立,下设业务、会
计、 出纳、秘书4个组,从此崂山地区有了人民自己的金融机构。1949年11月改称中
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崂山办事处。 1950年1月随行政区划归胶州专署称中国人民银行
胶州中心支行崂山办事处,行址迁流亭村。
1951年5月改属青岛市, 崂山银行机构升格,为中国人民银行崂山支行。11月,
行址迁李村。1952年8月,崂山支行为县行级,称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崂山办事处。
1953年6月,改称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崂山郊区办事处。
1961年10月崂山建县,银行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崂山县支行,经总行指示,将人
民银行分管的农村金融业务交农业银行办理。 1964年3月成立了中国农业银行崂山县
支行。1965年12月,县农业银行撤销,其业务并入人民银行。
1968年9月,崂山县银行与崂山县财政局合并。1970年5月称崂山县革命委员会财
政金融局。1975年,县财政金融局撤销,恢复中国人民银行崂山县支行建制。
1980年7月, 崂山县人、农两行再度分设,所辖13处乡、镇营业所,全部移交农
行(崂山县农行于1982年迁书院路233号新址)。
1984年10月,县人民银行改为中国工商银行崂山县支行,对外实行一个机构两个
牌子,对内资金分开,两套帐目,各项业务工作分别接受两上级行的领导。
1986年7月,崂山县人民银行与崂山县工商银行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