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国前
民国22年5月(1933年5月)官商合办的“青岛市农工银行”开业,市郊李村、九
水、阴岛设农工银行办事处。民国35年(1946年)又增设夏庄、崂东农工银行办事处,
其主要业务是发放农渔业贷款。时,城阳的慎丰号、源丰泰、源丰和,马哥庄的源兴
号等私营商家,在经营地产杂货、粮油加工的同时,兼营存放款和兑换银钱业务,资
本均在二三千元,业务规模较小,抗日战争起后都停业。
二、建国后
1949年7月, 北海银行南海支行崂山办事处在夏庄区华阴村成立,下设业务、会
计、 出纳、秘书4个组,从此崂山地区有了人民自己的金融机构。1949年11月改称中
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崂山办事处。 1950年1月随行政区划归胶州专署称中国人民银行
胶州中心支行崂山办事处,行址迁流亭村。
1951年5月改属青岛市, 崂山银行机构升格,为中国人民银行崂山支行。11月,
行址迁李村。1952年8月,崂山支行为县行级,称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崂山办事处。
1953年6月,改称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崂山郊区办事处。
1961年10月崂山建县,银行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崂山县支行,经总行指示,将人
民银行分管的农村金融业务交农业银行办理。 1964年3月成立了中国农业银行崂山县
支行。1965年12月,县农业银行撤销,其业务并入人民银行。
1968年9月,崂山县银行与崂山县财政局合并。1970年5月称崂山县革命委员会财
政金融局。1975年,县财政金融局撤销,恢复中国人民银行崂山县支行建制。
1980年7月, 崂山县人、农两行再度分设,所辖13处乡、镇营业所,全部移交农
行(崂山县农行于1982年迁书院路233号新址)。
1984年10月,县人民银行改为中国工商银行崂山县支行,对外实行一个机构两个
牌子,对内资金分开,两套帐目,各项业务工作分别接受两上级行的领导。
1986年7月,崂山县人民银行与崂山县工商银行分设。
第一节 金融机构
一、建国前
民国22年5月(1933年5月)官商合办的“青岛市农工银行”开业,市郊李村、九
水、阴岛设农工银行办事处。民国35年(1946年)又增设夏庄、崂东农工银行办事处,
其主要业务是发放农渔业贷款。时,城阳的慎丰号、源丰泰、源丰和,马哥庄的源兴
号等私营商家,在经营地产杂货、粮油加工的同时,兼营存放款和兑换银钱业务,资
本均在二三千元,业务规模较小,抗日战争起后都停业。
二、建国后
1949年7月, 北海银行南海支行崂山办事处在夏庄区华阴村成立,下设业务、会
计、 出纳、秘书4个组,从此崂山地区有了人民自己的金融机构。1949年11月改称中
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崂山办事处。 1950年1月随行政区划归胶州专署称中国人民银行
胶州中心支行崂山办事处,行址迁流亭村。
1951年5月改属青岛市, 崂山银行机构升格,为中国人民银行崂山支行。11月,
行址迁李村。1952年8月,崂山支行为县行级,称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崂山办事处。
1953年6月,改称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崂山郊区办事处。
1961年10月崂山建县,银行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崂山县支行,经总行指示,将人
民银行分管的农村金融业务交农业银行办理。 1964年3月成立了中国农业银行崂山县
支行。1965年12月,县农业银行撤销,其业务并入人民银行。
1968年9月,崂山县银行与崂山县财政局合并。1970年5月称崂山县革命委员会财
政金融局。1975年,县财政金融局撤销,恢复中国人民银行崂山县支行建制。
1980年7月, 崂山县人、农两行再度分设,所辖13处乡、镇营业所,全部移交农
行(崂山县农行于1982年迁书院路233号新址)。
1984年10月,县人民银行改为中国工商银行崂山县支行,对外实行一个机构两个
牌子,对内资金分开,两套帐目,各项业务工作分别接受两上级行的领导。
1986年7月,崂山县人民银行与崂山县工商银行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