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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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内采购
解放后,崂山地区的煤炭、木材均由青岛市煤建木材公司安排和采购,按指标调
拨给崂山供销社经销。1985年青岛市燃料公司将崂山县境内的煤炭计划和采购权移交
县燃料公司。
物资综合公司1977年以前经营的物资种类有钢材、木材、燃料、建材、化轻、金
属、 机电7大类。 1980年计划内物资总量仅占实际需求量的1/4, 如煤炭仅占40%
(接管民用煤后达80%),木材仅占10%,金属占10%,其他物资也缺口很大。
二、计划外采购
1898~1949年域内流动的物资,中外商贾根据市场需求自由采购。1949~1955年
间,崂山各级供销社根据个体经济的特点自由采购。1979年后,国家允许部分物资进
入市场流通,以弥补计划内物资的不足。1982~1987年间,计划外采购的物资占物资
总使用量的70%以上。
三、多渠道采购
除物资系统采购物资外,水利、水产、邮电、交通、经委、建委、乡镇企业等县
直部门也分别从业务系统和不同渠道购进自己所需的专用物资。
经委、 乡镇企业系统办起了供销公司, 广泛开展供销业务。全县26个县属厂、
102个镇(乡)办厂、1277个村办厂广泛开展了自采自用的采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