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废旧物资及杂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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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初,供销社把废旧物品的回收,就列为经常性的购进业务。收购形式有门
市收购和下乡走街串巷收购,将收购的品名、价格、质量要求写出,并将样品挂出,
让广大群众交售。加产值。
60年代,基层供销社将收购的物资进行再加工,以增加产值。在加工过程中,边
收购,边挑选,边包装,对口送交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外贸公司、县土产公司等。
1985年以来,根据青岛市政府指示精神,崂山县供销社进一步加强了物资回收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