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创“四无”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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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底,崂山粮食局对各库提出“防偷、防火、防特、防虫、防鼠、防雀”的
六防措施,对入库粮逐户检查、逐袋验质。1951年各储粮点成立护粮委员会及包仓到
四邻组,开仓封库皆需护委会或四邻组到场检查盖印。后规定了查仓制度:(一)保
管员5天1查;(二)支库主任10天1查;(三)各点交叉查;(四)粮食局半月抽查,
月普查; (五)遇雨随时查;(六)伏雨季节“三、七查”(保管员3天查、支库主
任7天查) 。此外明确规定查仓内容为“四查”(仓房、粮质、帐簿、器材)、“九
防”(霉、虫、鼠雀、热、水、潮、火、特务、盗)。秋季,所储小麦、谷子,出晒,
乘热入仓,高温43℃低温38C,粮内虫子大部闷死,粮食水分降低2%左右。
1954年,在仙家寨分仓试创无虫仓,成功3处。
1955年,第三季度余杭县的“四无”(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下同)粮
仓经验传入崂山,即时开展,年底有26.4%的粮库达到标准。
1956年第二季度始,由财贸部、监委、粮食局、检察院、公安局联合组成普查工
作领导小组, 开展争创“四无”粮仓的竞赛活动,年底鉴定76.4%的仓房实现“四
无”。
1958年,改“九防”为“六防”:防虫、防潮、防霉、防雨、防台风、防汛。
1959年,贯彻中央精神,创“七无”(无鼠雀、无虫、无霉烂、无事故、无病疫、
无变色、无异味)粮仓。
1962年,储粮1276万斤,创“四无”所、库7处,“四无”粮仓112座,占总仓数
的75%。粮食局的干群以“粒米当成金,撮面当成自己的心”为护粮口号,年熏蒸粮
食68万斤,扑鼠1996只。
1963年, 崂山县粮食局组织7次粮油大普查,处理高水分、有虫等危险粮1641万
斤。66.7%的单位实现“四无”,1964年上升到72%。
1970年, 熏蒸粮仓126座、粮食1956万斤,年末69%的国库仓实现“四无”。是
年,确立“五查”(粮温、霉变、鼠情、虫害、浪费)、“七防”(虫、霉、鼠、潮、
雨、台风、火)、“三建立”(查库制度、仓库保密制度、清扫制度)为粮油大普查
的内容。
1971年春贯彻山东省下发“粮油安全储存十项规定”,年末战备库的83%、疏散
库的70%达到“四无”。
1972年,90%的粮仓达到“四无”,9824万斤粮油皆储管安全。
1975年普查鉴定, 李村库3号仓、北宅所1号仓保管的小麦,连续6年来未熏蒸而
无虫害,受到奖励。
1976年,保管工作建立当日盘点,三、五自查,粮所月查,局季查的查仓保粮制
度。
1977年, 境内创了6个“四无”单位(占总数的43%),“四无”粮仓达总数的
97.2%。次年,64.3%的粮所、94.3%的粮站、97.8%的站属库、94%的局的所
属库成为“四无”单位、“四无”粮仓。后贯彻山东省粮局“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
“储粮虫、霉、鼠雀防治办法”及“关于开展‘四无’粮仓活动的有关规定的补充规
定”,在国库实行“五定”(定人员,定仓库,定器材,定损耗,定费用)、“五保
证”(保证任务,保证质量,保证不突破损耗费用指标,保证帐卡齐全数字准确,保
证安全)和“一奖惩”的定额管理办法。
1980年,全县实行“四无”粮仓百分制,按“中粮部”规定达到“四无”粮仓标
准的基本分为70分,视优加分,直可抵100分。
1981年,效仿安邱、胶南两县的储管粮方法,建双笆、无缝仓,增设防鼠板,加
布防虫线。在青年工人中轮番集训,普及保粮知识。全县“四无”粮仓达99.8%。
1984年,崂山县获省粮食厅颁发的“四无”粮仓县锦旗1面。
1985年,经青岛市粮食局评比鉴定,崂山的“四无”粮仓平均分数为99.98分。
1986年,崂山县粮食局获国家商业部、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颁发的“国家储备粮
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