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电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2&rec=274&run=13

一、城阳电报业务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城阳即设有电报局。民国3年(1914年)11月,日
本侵占青岛后,借口军事期间,禁止青岛电报局与外地通报,不得已将来去电报专差
送城阳或胶州拍发抄收, 如此延续4年之久。民国11年(1922年)前,日人开办城阳
电信办事处,设有通青岛的人工报路。民国13年(1924年)前后,城阳设有与高密、
潍县等地同线人工报路。
民国34年(1945年)前后,城阳设有通青岛的人工报路。1949年6月2日,城阳解
放。是月22日,开通青岛人工报路。此报路于1963年撤停,改为城阳至崂山报路。
二、解放前崂山电报业务
民国24年(1935年)6月,青岛电信局开设李村电报营业处。民国28年(1939年)
前后,李村电话交换台改为不对外营业,电话资费和机线维修由沧口分局管理。青岛
局曾几次在李村开办电报业务,因时局变化时开时关。民国37年(1948年)冬,青岛
电信局开办李村电报营业处,只有4个月左右的时间,于1949年春撤销。
三、解放后崂山电报业务
1951年8月, 青岛邮政和电信两局合并后,所辖邮电局、所均可办理电报业务,
李村邮电支局开办电报业务初为话传。1958年由话传改为人工。1963年由人工改为电
传。1980年由电传改为自动转报。1986年纳入济南自动转报中心。1987年后又纳入青
岛自动转报网。是年,全县有15处局、所办理电报业务,支局所受理的电报仍话传到
县局报房拍发。
四、无线电报
民国28年(1939年) ,崂山地区内有4处警察驻所(夏庄、王哥庄、阴岛、沙子
口)设有小型无线电台。
1965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调给崂山局81—A型无线电收发讯机1套,并按时与青
岛会晤联络,不收、发电报,只作有线阻断时备用。
五、电报种类
崂山电报种类初分寻常电报、加急电报、政务电报、新闻电报。民国24年(1935
年),修订为官报、私务电报、船舶电报、公益电报等。
解放后,主要有寻常电报、加急电报、军政电报、企业电报、普通电报、新闻电
报、汇款电报、天气电报、公益电报等。
六、电报资费
民国元年(1912年) , 本省电报资费每字0.06元, 隔省0.12元。 民国27年
(1938年)后,本省日文每字0.08元,中文0.07元。民国36年(1947年)前后,每
字1万法币。1951年执行全国统一邮电资费标准,本省每字0.09元,隔省0.135元。
1958年取消本省和隔省的区别,每字均0.03元。1983年至今每字0.07元。
七、电报投递
解放后,县城和支局、所驻地的电报实行专送,基本营业区外农村的电报,采取
“邮送”的办法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