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日占领时期,崂山各区设民政署,下设公路班,负责公路修建与养护。民国
11年(1922年)胶澳归还中国后,各乡区设乡区建设办事处,内设工务,负责路政。
解放初期,崂山的路桥建修由南海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实业科负责。1951年归市
城建局第四工区和崂山郊区人民委员会建设科(实业科改建设科)负责。1956年,始
设崂山郊区人民委员会交通科。1961年5月,交通科改称交通局。1963年9月与建设局
合并为崂山县交通建设局。
1967年2月, “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夺权,建立了崂山县交通建设局革命造反委
员会。1968年3月,将原交通建设局和工业局合并为崂山县工交委员会。8月,工交委
员会又分离出崂山县运输公司,同时成立崂山县建筑公司,取代了原交通建设局的工
作。1970年5月,恢复交通建设局。1975年5月,交通、建设两局分开,成立崂山县交
通局。
1979年4月,成立崂山县公路站,隶属县交通局。1987年3月,确定为局级单位。
1980年12月,交通局撤并为崂山县经济委员会交通运输科。1981年12月,恢复崂山县
交通局。
第一章 机构
视图
德、日占领时期,崂山各区设民政署,下设公路班,负责公路修建与养护。民国
11年(1922年)胶澳归还中国后,各乡区设乡区建设办事处,内设工务,负责路政。
解放初期,崂山的路桥建修由南海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实业科负责。1951年归市
城建局第四工区和崂山郊区人民委员会建设科(实业科改建设科)负责。1956年,始
设崂山郊区人民委员会交通科。1961年5月,交通科改称交通局。1963年9月与建设局
合并为崂山县交通建设局。
1967年2月, “文化大革命”造反派夺权,建立了崂山县交通建设局革命造反委
员会。1968年3月,将原交通建设局和工业局合并为崂山县工交委员会。8月,工交委
员会又分离出崂山县运输公司,同时成立崂山县建筑公司,取代了原交通建设局的工
作。1970年5月,恢复交通建设局。1975年5月,交通、建设两局分开,成立崂山县交
通局。
1979年4月,成立崂山县公路站,隶属县交通局。1987年3月,确定为局级单位。
1980年12月,交通局撤并为崂山县经济委员会交通运输科。1981年12月,恢复崂山县
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