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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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1年(1932年),青岛市政府先后设置李村、九水、阴岛乡区建设办事处,
实施青岛市乡区建设规划。民国28年(1939年),日伪青岛特别市公署社会局兼理乡
区工业。1945年后,崂山地区工商管理直属青岛市社会局。
1949年6月, 南海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设实业科, 始有工商业正式管理机构。
1950年2月, 原实业科改称工商科,成立了崂山合作联社筹委会,并设组导科(1951
年改称生产指导科),主管全区工业与手工业。1951年11月,崂山办事处设财政经济
委员会,主管全区工业生产。1956年3月,青岛市崂山郊区人民政府设手工业管理科。
1959年9月, 设崂山郊区工业局与手工业联社筹委会,一套机构,两个名称,各司其
责。 1958年8月,联社筹委会改名崂山郊区手工业管理局。时,工业、手管二局合署
办公,分工管理。1964年设手管局,同时分别在李村、沙子口、王哥庄、惜福镇、城
阳、 马哥庄6处公社增设办事处,为县手管局派出机构,组织、指导工业生产。1967
年1月,全县手工业系统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手管局。1967年3月,崂山县革命委员
会设工业交通组,主管工业;手工业革命委员会改称工业革命委员会,设工业生产指
挥部。1968年3月设崂山县工业交通委员会,同年8月撤销。
1977年12月设崂山县经济委员会,主管全县工交财贸工作。1980年12月撤销工业
局。1982~1984年先后设崂山县交通局、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同时撤销县经委原设
交通运输(含工业) 、社队工业2科。1985年,县经委设“三电”(计划用电、节约
用电、群众办电)、节能等4个办公室和机械、二轻、化轻、纺织4个公司。1987年撤
销机械、 二轻、化轻、纺织4个公司,成立机械工业局、二轻工业局、纺织工业局、
建材工业局,分工管理县办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