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污水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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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在大山村建污水灌溉站,1970年竣工,青岛市区生活及工业废水经该站处
理后送崂山灌溉农田。灌溉站建漏斗沉淀池4座,容量3600方,干化厂1处,置两管道,
长11210米, 投资210万元,用工43万个,填挖土石40万方,日送水1~1.5万方,可
浇李村、西流庄、中韩3公社的22个大队粮田2.5万亩。每立方米污水含氮量1.84市
斤。1970年灌区亩均产粮691斤。1972年825斤。1981年因污水中含有超标氰化物18毫
克/立方米而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