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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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崂山地区解放后,水利工作由南海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实业科负责。1950
年改称建设科。 1953年6月16日转由崂山郊区人民政府农林科管理。1956年,青岛市
崂山郊区人民委员会设水利科。 1959年12月20日改建水利局, 领导崂山水利事业。
1962年11月19日,崂山县人民政府组建水利、电力局。1965年,电力局析出,水利局
复单设。1968年4月成立崂山县革命委员会水利工程队代行水利局职责。1972年4月27
日成立崂山县革命委员会水利局革命领导小组。 1975年5月17日成立崂山县革命委员
会水利局。1981年2月,改称崂山县水利局。
1964年置崂山县水利局机井队, 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拥有凿岩机、电测仪等40
余台架,固定资产103万元。1979年成立书院水库管理所。
1976年成立李村、中韩、城阳、沙子口、夏庄、惜福镇、王哥庄、上马、棘洪滩、
北宅、河套、红岛13处公社水利工作站。1984年,北宅、河套、红岛改为乡水利工作
站,其他10处改为镇水利工作站,共同负责管理全县水利工作。
崂山县水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由1962年的10人增到1987年的200人, 其中临
时工有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