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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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县菜区乡镇可耕地多种菜供应城市,粮田面积相应减少,口粮不足部分主要
靠国家按政策以统销价供给。国家对菜区实行:一是菜田面积及定购量与粮油挂钩。
完成计划种植面积和定购量,分别按年供应标准,供应40~60%的统销价粮、油。完
不成的按减少的比例相应减少统销价粮、 油。蔬菜专业村一般每人每月供油2两,混
合村每人每月1两。 二是种植面积同煤炭挂钩,完成种植面积计划,按年供应标准,
供应平价煤炭,反之按面积减少的比例相应减少供应。蔬菜专业村、混合村一般每人
每月20斤煤,由供销社发票,菜农凭票到乡镇煤场购煤。
1985年开始实行合同定购与议购相结合的收购制度改革。从1987年生产年度和粮
食年度起,执行粮、煤供应同蔬菜种植面积和定购量分别挂钩的办法。凡按计划种足
菜田面积的,按年供应标准供应40%的统销价粮和牌价煤炭。种植亩数不足的按面积
减少的比例相应扣减统销价粮、煤。凡完成合同定购量的,按年供应标准,供应40%
的统销粮。完不成定购数量的,按减少的比例,相应扣减统销价粮。1987年,全县31
个蔬菜生产村实行常年合同定购, 菜田面积2万亩,年计划7558万斤,完成定购任务
116.7%,其中春、夏菜计划4809万斤,完成129.2%,秋菜计划2754万斤,完成94
.7%。
菜区蔬菜生产所需化肥的供应办法与生活物资的供应办法相同,即:完成种植计
划的,按年标准供应平价化肥,反之则按减少的比例相应减少。自1987年起分两步走:
凡按计划种植菜田面积的, 每亩供应标准化肥150斤,若完成常年合同定购的每亩再
供应标准化肥100斤; 反之,则按不定数之比例相应减少。水泥供应数量据情而定,
钢材、木材等列专项安排。
1968~1987年, 化肥供应总量77027吨,年均3851.35吨。1979~1987年,钢材
供应总量360吨,年均40吨;同期木材供应总量435立方米,年均48.33立方米。1981
~1987年,煤炭供应总量25.725万吨,年均3.67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