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供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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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崂山地区部分渔需物资由渔行兼营,解放后由渔业供销合作社经
营,60年代后改由水产供销部门经营。
解放初,渔业供销合作社除供应渔船所需物资外,还供应粮食、食油、食盐、煤
炭、烟、酒、茶等生活用品。
1954年,桐油开始紧缺,棉布、棉纱实行计划供应,但渔网、渔线用纱、船篷、
油衣用布仍敞开供应。
1960年,大部分渔需物资购销紧张,木材、钢材、柴油、桐油、棉纱、棉布、钢
丝绳、化肥等一类物资由国家供应,白棕绳、棕片、尼龙丝、尼龙胶丝、维尼龙丝、
聚乙烯单丝、聚丙烯单丝、塑料浮子、渔盐等二类物资实行国家供应为主,社、队解
决为辅的方针,毛竹、篙子竹、小青竹、黄麻、大麻、苘麻、猪血等三类物资以自己
解决为主。主要渔需物资由崂山县水产供销公司、山东省青岛木材公司、山东省青岛
金属材料公司、山东省青岛石油分公司、山东省青岛纺织品批发站、山东省青岛水产
供销公司进货。化肥是从崂山粮食局进货。水泥是从青岛水泥厂进货。桐油原由水产
供销部门进货,60年代开始改由粮食部门供应。1964年11月,烟、酒、糖、茶、粮、
油分别转供销社及粮食部门供货。 木材、 钢材从1983年开始由县水产局安排供应。
1985年后物资供应办法放开,大部渔需物价随行就市,唯对机动渔船用油仍由国家计
划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