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销售、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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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地区解放前,渔品直接产、销或由鱼行、鱼贩转手倒卖。
解放后,水产品销售、调拨掌握“优先供应出口,内销服从外销,就近供应为主,
地区品种调剂为辅”的原则。主要经济鱼和鲜活品“调拨供应城市为主,小杂鱼和盐
干品面向农村。海味品按历史习惯全面安排,区别照顾”。调拨计划执行“先中央,
后地方,先计划,后协作”的方针。
水产供销部门既直接销售又靠各基层供销社和鱼贩销售。1953年上半年沙子口港
春汛日购销鱼贩达300名,1954年同期达500名。
1964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规定:“无水产供销机构的地区,由供销社经营,计
划调拨品,执行牌价。各单位派定专人到指定港口驻点,联系办理预购、预分水产品
业务。”
嗣后,崂山县域内的水产品产销布局是:经济鱼类供应由港东、沙子口两水产站
负责给各供销社调拨,港东水产供销站负责供应王哥庄、惜福镇、流亭、城阳、棘洪
滩、马哥庄、河套、阴岛供销社。沙子口水产供销站负责供应李村、夏庄、沙子口、
北宅、中韩供销社和食品公司。方针、办法、数量、价格,统由国家计划控制,1985
年全部放开,但仍保留渔、油换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