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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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3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了《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共办理《出生医
学证明》 9170张。全市9处乡镇和市直单位继续开展了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共
接受婚检10240人。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26处机构和245名人员进行考核,
顺利通过济南市评估验收,并代表济南市接受省级评审。加强社会保健工作,
强化两个系统管理,住院分娩率为88.70%,婴儿死亡率为14.3‰,孕产妇死亡
率为1.53/万。 积极开展等级评审工作,争创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于12月底
通过了山东省评估验收。
1997年, 成立了章丘市母婴保健技术鉴定委员会,聘请了9名同志担任章
丘市母婴保健监督员,在全市推行“爱婴医院”全球标准。
1998年探索实施母婴保健保偿责任制,制订出台了《章丘市母婴保健保偿
服务实施办法》和《章丘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细则》,成立了章丘市母婴
保健保偿技术指导小组,自7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母婴保健保偿责任制,同年,
有3家市级医院和12处乡镇卫生院达到“爱婴医院” 或“爱婴卫生院”标准。
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档案管理达到科技事业单位“省一级”标准。
1999年,积极开展新生儿两病筛查工作,将筛查范围扩大到市直各医院和
乡镇中心卫生院,当年筛查新生儿3865例。全市25家从事接产的医院均达到爱
婴医院标准,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将妇幼保健融于社区卫生服务之中,住
院分娩率99.4%,孕产妇死亡率2.8/万,婴儿死亡率为13.19‰。于6月份成立
明水经济开发区卫生院,投资30余万元,引进人才、设备,成立了章丘市不孕
症诊治中心。
2000年, 组织广泛的社会宣传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5周年,发放
《出生医学证明》9571份,接受婚检9186例,对全市26家申请母婴保健专项技
术服务的单位进行了考核、 换证,组织185名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资格考
核,顺利通过了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大检查,取得了一等奖第一名的好成绩,并
开展了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回顾性调查,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年”活动,
成立了更年期保健门诊与新生儿科,于11月份成立了章丘市孕产妇和新生儿急
救中心,开通了孕产妇、儿童急救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