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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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市属企业、事业单位38个,保存档案资料9.85万卷、册。各单位按
照《档案法》及《山东省档案条例》规定,建起标准较高的综合档案室,结合
各单位档案工作需要,配备了专职档案人员,单位内部机构有兼职人员,基本
形成档案管理网络体系。自1987年开始,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经委、国家计
委印发的《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在企事业单位中实行档案综合管理
工作。在此基础上,1995年山东省档案局、省科委、省教委、省建委、省卫生
厅印发《山东省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国家档案局
1996年印发的《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在全市企事业单位推行档案规
范化管理目标认定活动。 目前, 企事业单位已有16个达标,其中华明集团于
1999年在济南市10个县区企业中率先达到国家一级先进标准, 7个企业晋升为
国家二级先进, 8个企事业晋升为省部级先进。通过开展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
化目标管理认定活动,档案工作现代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迅速提高,
档案工作服务于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作用越来越大。另外,为积极配合全
市企业改制,还抓了破产企业的档案整理接收工作,使破产企业档案安全进馆。
同时,狠抓了乡镇、村办企业与私营企业档案的建档工作,使章丘市企、事业
档案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