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特大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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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月9日,白云湖镇石珩村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石珩村村民孙景和,
男,61岁;儿子孙全祥,男,30岁;儿媳仇立润,女,31岁;孙女孙晓萍,女,
6岁, 一家4口被杀死在家中。1月10日凌晨接到报案,市公安局长刘杰、副局
长刘光军、刑警大队大队长王升华立即组织干警组成专案组开展工作。通过了
解被害人一家的社会关系、交往人员,确定把白云湖、宁家埠、党家、龙山、
绣惠、 刁镇等6个乡镇作为排查范围。王升华大队长亲自多次勘查杀人现场,
分析作案过程,研究判断每个细节,最终从现场的2箱清照酒上找到了突破口,
从而明确了侦察方向,将排查重点集中在龙山镇王长春 (男,26岁,龙山镇田
家村)、刘新玉(男,23岁,龙山镇田家村)2人身上。经过搜查,从其家中搜出
被抢劫的现金,搜集到2人买酒的确凿证据,并调查到2人发案前曾到孙家办贷
款未成,证即将2人抓获。经审查,2人交代了作案过程:孙景和在石珩村是信
贷员,王、刘2人曾多次找他们办贷款未成,1月9日晚,2人又去了孙家办贷款
未成, 孙景和提出退回王、刘2人送的2箱,正要搬酒时被2人用随身携带的铁
棍打死, 凶犯又杀死家中其他人灭口,抢劫现金3万元逃走。案件破获以后,
专案组荣立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