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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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2000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698案948人,经审查
批准逮捕621案825人; 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936案1252人,经审查提起
公诉818案1071人。 其中,1996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154案237人,经审查
批准逮捕129案187人, 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02案259人,经审查提起公
诉165案213人,免予起诉30案39人。1997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113案160人,
经审查批准逮捕108案152人, 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54案195人,经审查
提起公诉146案186人。1998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117案148人。经审查批准
逮捕97案12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17案15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9
案148人。 1999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146案191人, 经审查批准逮捕132案
167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04案26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90案238人。
2000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168案21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55案193人,受理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59案373人, 经审查提起公诉208案286人。5年来,市
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维护稳定的指示,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充分发挥
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
罪活动, 共批捕抢劫、 强奸、爆炸、投毒、杀人等各类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
801人,占批捕数的64%。办案过程中,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适时介人重特
大刑事案件,快捕快诉,不在检察环节上贻误战机。通过打击犯罪,维护了社
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