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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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市人民武装部由地方收归军队建制后,在济南军分区和章丘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积极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认真贯彻军委江主席"
实行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 建设现代化的国防"的重要指示
精神, 依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坚持"平战结合、军
民结合、 寓军于民"的方针,切实加强全市民兵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实际,
突出重点,狠抓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军事落实、政治落实),促进
了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保证了全市民兵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民兵整组、
政治教育、民兵带建等多项工作受到济南军分区、省军区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