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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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市总工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下发《关于建立职代会向上级工会
报告制度的通知》,各基层工会坚持职代会制度,在职代会上审议企业执行费
使用情况和民主评议干部,较全面地履行了职代会各项职权,公司制企业普遍
建立健全了职工董事制、监事制。不少股份制企业能正确处理职代会与股东大
会的关系, 发挥职工代表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利益。1997年3月,市委办
公室以章办[1997] 7号文件转发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人事局、市总工会
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市属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建设工作的意见》,对全市58家
市属企业357名企业领导成员进行考核,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对8家企业领导班
子进行调整充实,调整任免10名企业领导干部,有效地促进了企业领导班子建
设,保障了职工的民主权利。1998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职(教)代会制度,全
市126家建立职代会制度单位全部坚持了职代会召开前、 后向上级报告制度。
100%的企业坚持民主评议干部760人, 并坚持民主评议结果同班子调整和干部
奖惩任免相结合。1999年,突出抓了职代会和厂务公开的有机结合,市总工会
按照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经委、市人事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推
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章纪[1999]10号文),征订发放《厂务公开民
主管理教材》 2300册。2000年4月,贯彻济南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市总工会会同市纪委、经委、监察局、体改委、劳动局联合对全市96家市属企
业职工民主管理情况进行问卷调查,重点抽查了18个不同类型企业实行厂务公
开制度、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和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情况,调
查表明,96家市属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好的29个,较好的38个,一般的28个,
分别占被调查企业的31%、 40%和29%。22个市以上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改制企
业中,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的7个,入监事会的13个,两会都入的2个,两会均
无职工代表进入的4个,90%的企事业单位推行了厂务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