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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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有回族、 满族、 朝鲜等18个少数民族,共796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7.9‰。 其中,回族7809人,分布在11个乡镇25个行政村。少数民族人口占全
村人口50%以上的民族村5个 (杨家巷、 大冶、丁李福、北垛庄、下芹子) 。
1996年来,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 特别是2000年8月份,在《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0
周年之际,举办了轰轰烈烈的“宣传月”纪念活动。在回民村较集中的埠村镇
政府驻地利用展板、宣传栏等在大集上搞了1次集中宣传,共展出7块展板和近
百幅资料照片,从不同侧面反映了10年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巨大
成就。二是积极维护了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19人,其中
副局级以上干部1人,全市各级人大政协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4人,这些少数民
族代表和委员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参政议政,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人于1999
年被济南市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三是狠抓了少数民族经济发
展和脱贫工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9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有关问题的政策规定”,以章政发[1998]57号文件下发全
市。文件规定:今后每年从市财政拿出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村队
发展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 近5年,通过市财政专项拨款和积极向上级民委争
取,用于少数民族村队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资金近50万元。其中,扶持垛庄镇
北垛庄村新建1座建筑面积520平方米有18间校舍的回民小学;扶持官庄乡大阎
满村新修一条1500米长8米宽水泥路和新打人畜用水机井1眼; 扶持圣井镇西李
福村,曹范镇北横河村和夏官峪村搞了维修校舍和整修生产路等项目。四是注
重了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市民宗侨办协同市、乡两级教委和有关乡镇首
先把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作为发展民族教育的“重中之重”。切实保护了少数
民族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据2000年统计数字,全市有5处回民小学,在校生624
人, 少数民族村队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年巩固率均为100%。少数民族初中学生
在校生291人,入学率和巩固率也都是100%。五是尊重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如在餐饮业方面,全市辟有大小40处清真餐饮网
点,极大方便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在少数民族宗教信仰方面,全市有清真
寺6处,除5个民族村有清真寺外,大阎满村也新翻建了清真寺,全市的穆斯林
群众都能按本民族的习俗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全市境内,不管是民族村还是
散居村,回、汉、满等各民族群众都能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