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a&A=8&rec=109&run=13

1996~2000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全市实际情况,通过、
修正各项制度18项。 1996年7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了《关于部门执法责任制考核的暂行办法》和《关于执法机关实行错案责任
追究的暂行办法》 。 11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 批准及监督执行的规定》 和《关
于审查批准财政预决算及监督预算执行的决定》 。1998年5月12日,市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部分案件备案制度的规定》和《关于实
行个案监督的暂行办法》 。9月14日,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组成人员守则》。12月25日,市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 1999年3月12日,市
十三届二次人代会上通过了《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6月17日,市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四项制度,即《关于代表评议工作的暂行办法》、
《关于听取审议被任命干部述职的暂行规定》、《关于代表工作的暂行规定》
和《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重新修正了四项工作制
度, 即《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事规则》 、《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和《关于人事任免的暂行办法》。连同1996年以前制定的《常委会办事机构与
政府“两院”对口部门联系办法》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市人大常
委会制定的制度已达20个,基本涵盖了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