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东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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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章丘市东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前身为章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中心, 始建于1996 年11月26日,2002年7月17日改制,更名为章丘市东方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编审工程标底、预决算及相关技术
咨询、 中介服务业务。2002年,招标工程95个,面积42.6万平方米,造价2.9亿元,
招标率达100%, 实现经营收入108万元,利税8万元。至年底,公司有职工33人,其
中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2人,是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会员单位。
【业务开展】 公司本着“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和公开、公正、公平竞
争的原则,实施工程招标全过程服务。公司代理了明珠小区、眼明泉小区、宏昌置业
小区、新世纪小区、丽园花苑小区、章丘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及图书试验楼、章丘市第
五中学学生公寓、章丘市实验中学新校区、章丘市百脉泉广场、济王路章丘段及西外
环道路招标工程。通过招标代理,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控制造价,规范市场行为,加
强廉政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公开竞争环境。
【招标投标管理】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大力推行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都有了较大提高,工程造价得到了有效控制,
既维护了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也保证了施工企业正当合法的经济收入。随着公司招
标投标管理工作不断扩大,招标内容不断延伸,招标投标的管理制度日趋完善,招标
的行为和招投标双方的交易行为日趋规范,招标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工程承发包中
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公司建立了大型招标室, 招标市场144平方米,促进了建筑招标信息公开化、交
易场所化、管理法制化,做到了招标活动有信息、有场所、有规则、有秩序,提高了
招投标工作的力度。招标投标工作在计委、监察局、检察院、工商局、财政局、质监
站、定额站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按规定要求招标的工程都必须招标,全市所有建设
工程都必须进入交易中心,并按规定在指定场所,在监督单位及公证单位的监督下,
合法有序的进行招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运行中,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先报建,
经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查,凡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在交易中心公开发布招
标信息,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使招标方与投标方形成合法的交易行为。在认
真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过程中,严格执行评标定标办法。加强对评委专
家人员的道德素质教育和管理,提高招标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使招
标投标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所有招标全过程资料要经得起检验,增加
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创造了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业主和投标
人的合法权益。在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工作,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加强招
投标的管理和规范;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多方面研究对策和措施,大力推行工程
招标投标制度。 2002年,印发宣传单3500份,招标资料5200份,拍专题片3部,通过
章丘电视台播放4次,济南电视台廉政风云栏目播放2次,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使
从事建筑活动的组织和个人都能做到学法、知法和守法,依法从事建筑活动,从工程
发包这个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
【荣誉】 1998~2000年,章丘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荣获“济南市招标投标
先进单位”。2001年,章丘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荣获“山东省招标投标先进单位”。
2002年,章丘市东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荣获“山东省招标投标先进单位”。
(曹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