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明水化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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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济南市明水化肥厂,1958年建厂,是全国最早的13套年产合成氨2000
吨(碳铵8000吨)小型(县级)氮肥示范厂之一,山东省首家小型氮肥厂。现占地面
积36.13公顷, 为国家大二型企业。总厂下辖化肥分厂、明泉化工有限公司、管道设
备公司、物业公司、鲁物回收加工总厂、运输公司等。至2002年底,有职工1668人,
其中,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55人;生产尿素23.08万吨,甲醇 2.32万吨,双氧水
2.28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35亿元,利税2921万元。
【技术进步】 1958年7月1日,明水化肥厂动工兴建,1960年8月至1961年2月,
进行分段单体试车及联动试车,1961年3月至1962年3月,进行化工试车试生产。1962
年1月9日, 生产出第一批碳铵,质量接近设计要求。3月28日,山东化学工业厅签发
国家验收合格证书,准予正式交付生产。建厂总投资459.62万元,全部由国家预算拨
款和山东省政府投资。1963年10月,经山东省重工业厅批准,明水化肥厂进行首次扩
建,生产规模为年产合成氨5000吨。1964年10月,投入生产,随后对扩建项目填平补
齐,使生产能力达到7500吨,总投资334万元。1974年进行第二次扩建,分二期进行,
一期工程于1975年11月投入生产,二期工程于1977年12 月完成,共投资545万元,合
成氨年生产能力达2.4万吨。 1988年,进行第三次合成氨扩大生产,由3 万吨扩大到
4.5万吨,投资400余万元。1990年7月,利用国家经贸委4.5亿元专项资金把碳铵改产
尿素。 1991年9月24日,第一套年产4万吨尿素生产装置竣工投产,年底达到设计能
力。1995年对合成氨、尿素进行工艺设备挖潜改造,填平补齐。1996年底,合成氨生
产能力达10万吨,尿素生产能力达7万吨。 1998年6月,第二套年产4万吨尿素生产装
置投入生产,达到年产合成氨10万吨、年产尿素15万吨生产规模。在此基础上,对合
成系统、 尿素系统进行配套改造,到1999年11月,合成氨生产能力达15 万吨,尿素
生产能力达20万吨。2000年下半年,对尿素系统落后的工艺、设备进行改造,到年底,
尿素生产能力达到24万吨。
在稳定碳铵生产,进而转产尿素并逐步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明水化肥厂积极发
展其它产品。 1971年6月,为解决因国外停止向我国进口甲醇,导致国内甲醇短缺的
现状, 投资80万元,筹建年产2000吨甲醇项目,1972年2月建成投产。1979年初,因
成本高于出厂价格460元,且产品无销路,被迫停产。1994年,针对化肥市场的需要,
11月立项生产复合肥, 1995年4月1日建成投产。1997 年,因在指导用户使用和注意
事项上考虑不周,导致个别用户麦田减产,随即停止生产。2000年9 月至2002年12月,
根据市场变化,先后新上年产2万吨甲醇、年产2万吨双氧水和年产2000吨异丙胺项目,
分别于2000年12月、 2001年7月和2002年12月投入生产。截止2002年底,甲醇、双氧
水两个新产品生产运行良好,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企业管理】 1962年初,碳铵投产后,企业缺乏管理经验,导致生产经常停车
停产,为此,厂党委先后三次派出27人到江苏丹阳化肥厂、六合化肥厂、浙江龙山化
工厂进行参观学习,结合本厂实际制订充实了十几项管理制度,对工艺、设备进行技
术改造, 开展岗位技术大练兵活动, 到年底,生产有了根本好转,实现扭亏为盈。
1965年8月,由煤气炉全烧焦炭改为掺烧白煤,1966年1月,改为全烧白煤,使原料消
耗大幅度下降。随着“工业学大庆”活动的步步深入,“三老”、“四严”、“四个
一样”深入人心,职工素质、思想觉悟有了较大提高,保证了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同
年,明水化肥厂主要技术指标(产量、消耗、利润)均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并
取得了全国小氮肥行业的领先地位。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项管理制度被破坏,生产每况愈下,到1976年,吨氨原
料煤、燃料煤高达 2822公斤,企业亏损193万元。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随着党中央工作重心的转移,明水化肥厂紧紧围绕恢复发展生产,以建章立制,加强
企业管理,依靠技术进步为手段,使企业很快步入了正常运行的轨道,并得到迅速恢
复和发展,年底开始扭亏为盈。1980年,学习推行桐乡化肥厂“三管一算”(原料管
理、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经济核算)先进经验,并结合企业实际逐步扩大到“十管
一算”(原料、工艺、设备、生产、安全、环保、财务、质量、现场、文明岗位、经
济核算),使企业出现了产量逐年增长,消耗不断下降,经济效益一年好于一年的局
面。1980年到1985年,产量、成本、利润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名列山东省同行业前列;
1986年,利润指标在全国1000余家小氮肥厂中名列第二位。1991年,先后成立了汇通
实业总公司(2000年改为物业公司)和明水化工机械厂(2002年改为管道设备公司)
两个经济实体。1992年为增强职工成本意识,先后在生产车间实行“产品责任成本承
包”,单位成本高低同单位经济效益挂钩(2000年又改为生产系统制造成本总承包)。
1993年压缩管理机构,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按照“业务相邻,便于管理,精简高效”
的原则,将原35个车间科室压缩为 25个,由原来实行的8级工资制改为岗位技能工资
制。 1994年7月,率先在济南市国有中型企业中实行股份合作制。1995年起,职工人
均年收入达到万元以上。 1997年8月,兼并隶属于省物资局国有中二型企业的“山东
鲁物金属回收加工总厂”,接受了其全部资产、人员、场地和债权、债务等,为企业
发展拓宽了空间。2000年企业提出了“改革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发展思路。
7月, 先后进行了机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岗位技能工资制改
为基础效益工资制) 以及15项管理制度改革。2000年9月至2002年12月,先后开发甲
醇、 双氧水、异丙胺3个新产品,改变了单一产品的局面,提高了抗御市场风险的能
力,使企业逐步摆脱了困境,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企业荣誉】 1979年,被中共山东省委授予“大庆式企业”。1980年,被国家
化学工业部授予“全国小氮肥战线红旗单位”。1983年,获国家经委颁发的“全国行
业节约能源先进企业银牌” ;被省化工厅命名为 “无泄漏工厂”。1984年,被省化
工厅、环保局命名为“清洁文明工厂”,生产的碳铵产品获山东省优质产品称号;同
年, 被中共济南市委、 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986年,被国家化工部授予
“全国小氮肥先进单位”,碳铵产品获化工部优质产品称号;被中共济南市委、市政
府授予“两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1987年,被省环保局、化工厅命名为“环境优美
工厂”、“一级无泄漏工厂”。1988年,被国家化工部命名为“化工六好企业”;被
省政府授予“省级先进企业” , 被省精神文明协调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1990年,被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993年,被国家统
计局授予“中国500家最大化学工业企业” 。1995年,被省化工厅授予“思想政治工
作优秀企业”。1997年,“明泉”牌尿素被评为“第三届中国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
1998年,被国家化学工业部命名为“为小氮肥工业做出贡献企业”。1999至2001年,
“明泉”牌尿素被评为“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2000年,被国家经贸委、
国家统计局命名为“大二型企业”。2001年,被济南市经委授予“九五”技术进步先
进企业。2002年度,被济南市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王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