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上皋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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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章丘市上皋煤矿为普集镇办煤矿,位于明水城东5公里,济青公路南2
公里处。井田面积5. 56平方公里。前身是上皋村办煤井。1973年8月社队联办,定名
为普集公社上皋煤井, 有职工80人,产量1万吨,产值30万元。1975年,成立党支部
委员会。 同年投资60万元打生产井1眼。1977年5月投产。1979年3月,更名为章丘县
上皋煤矿; 11月,投资100万元打生产井1眼。1982年4月投产。两井贯通,年产量提
高到6万吨,职工增至300人,产值180万元。1986年,争取国家煤炭部资金250万元,
自筹资金90万元,按设计能力9万吨进行全面改扩建。1988年,产量达到9万吨,职工
达500人, 产值1000万元,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企业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同年,
企业依靠自身积累, 走出了以地下养地上的发展路子。投资600万元,兴建济南市第
四毛纺织厂,具备5000纱锭的生产规模,形成梳毛——制条——纺纱——染整一条比
较先进的工艺流程生产线,可纺3.5~60支纱各类纱线,年产各种毛线、针织纱500吨,
职工380人, 产值1200万元,并取得了企业进出口权。1992年撤县设市,企业改名为
章丘市上皋煤矿。同年,企业自筹资金500万元,新建年生产能力5万吨的二号煤井。
1995年, 与中国兵器工业部五三研究所合作,投资200万元建起了济南市兴隆化工实
验厂,设计能力1万吨,主要生产橡塑补强剂、活性陶土和化工原料。职工120人,产
值500万元。 1997年,投资180万元兴建综合纺织大楼。2001年6月,遵照国务院“乡
镇煤矿停产整顿” 的指示,企业投资200万元进行全面技术改造。2002年,企业全方
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按照省市“双基”建
设的要求,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改善厂容厂貌,职工教育培训体系进一
步完善。同时,成立“双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机构,强化职能,建立安全管
理“四个网络”。至2002年底,企业有固定资产1500万元,职工500人,年产量9万吨、
产值2000万元、利税500万元。
【企业管理】 章丘市上皋煤矿始终坚持依法办矿、正规办矿,认真落实“安全
第一”的方针。1979年 3月,结束工分制,改为工资制,有效地稳定了职工队伍,奠
定了企业发展的基础。1980年,重新建立上皋煤矿矿委会,分工负责全矿管理工作。
围绕企业发展,引进和培养了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领导以诚待
人,为各类人才营造了一个心情舒畅、全身心投入的工作环境,使每个人都能尽情发
挥作用、施展才华,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保证了企业快速、健康发展。1986年
8月,企业进行全面改扩建,一举打破了产量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由年产6万吨提高
到9万吨。1987年6月,企业引进中国矿院研制的快硬水泥膨胀锚杆新工艺,加强支护、
节约木材,荣获山东省煤炭局科技成果奖。是年,煤炭市场突现滞销现象,企业领导
及时制定销售制度, 改过去“顾客上门求购” 为“走出去推销”,达到产销平衡。
1989年8月,企业健全 “八科一室”,制定《上皋煤矿岗位责任制》,实行全面质量
管理,走上了正规化、系统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同年,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提高员工素质出发,企业建立了职工
培训教室,由省、市专家、教授到矿辅导学习,本着分层施教、因人因岗而宜和专业
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对职工进行全员培训,并定期向大专院校选送青年职工进修学习。
职工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促进了安全生产。1991年11月,被章丘市财政局确认
为“会计工作达标单位”。 1992年3月,企业制定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
产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开源节流为重点,以煤为主,多种经营,多业并举,
全面发展”的目标。企业以自身技术力量安装了从中国矿院引进的概率分级筛,增加
煤炭品种,变过去单一原煤为大、中、小块和原煤四个品种,增加效益100 万元。同
年,被煤炭部评为“部级质量标准化矿井”。1996年,企业自行研制井下红外线光电
自控风门、井下供水灭尘器、探水钻架等,改善了井下通风条件,节约了支出,荣获
山东省煤炭局科技成果奖。 1998 年,受国外金融危机和国内需求不足的影响,产品
大量积压。企业适时调整领导班子,强化管理,节能降耗,变挑战为机遇,开拓市场,
走出了困境。2001年,遵照国务院“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指示,企业投资200万元,
进行全面整改,使开采20多年的老矿又焕发了生机。按照煤矿以抓安全生产为主的要
求,将投资兴建的企业通过改制独立经营,产权分离。2002年,企业全方位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突出“管理、装备、培训”三大主题,确保安全生产。
【企业荣誉】 1984年8月,被山东省煤炭工业公司评为“济南市第一个文明生产
矿井”。1987年12 月,分别被济南市人民政府和章丘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1988年,被济南市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评为“先进单位”。1989年,被济南市煤炭局
评为“通风甲级矿井”。1990年,被济南市财政局评为“乡镇企业会计工作达标升级
活动先进集体” 。 1991年,被山东省煤炭局评为“提升运输合格单位”。1992年、
1994年,被煤炭工业部评为“乡镇煤矿部级质量标准化矿井”;被济南市税务局评为
“模范纳税企业” 。1993年3月,被山东省煤炭局评为“通风质量甲级矿井”和“质
量标准化矿井”。1993~1996年,被章丘市人民政府评为“最佳效益企业”。1994年,
被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劳动用工信得过单位”。1995年,被山东省煤炭局
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1996年7月,被国家农业部确认为“全国中型一档乡镇
企业”。1997年,被济南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评为“质量先进煤矿”。1999年2月,
被济南市人民政府授予“明星乡镇企业” 称号。1999~ 2002年,被章丘市人民政府
评为“最佳效益企业”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煤矿管理先进单位”。